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规划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规划管理所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2 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且具备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7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4年11 月17 日至11 月 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审核资格;报名地点:中山港康乐大道7号,城建大楼三楼办公室;交通路线:乘34、36、62、63、B13路公交车至“开发区建委”站下车均可到达;联系电话:88293731,联系人:李小姐。
2、投诉电话:中山市城乡规划局,0760-88311346。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从网上下载填写好并贴上小一寸免冠彩照);(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上述三份资料必须同时具备)原件。(5)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2张。
7、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和笔试地点由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公布。
5、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公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
2、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七、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2、公示中发现问题的,依次递补聘用人员。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准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中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规划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