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和吸纳高素质人才,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满足教学工作需要,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将赴华南师范大学举办高中教师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以上学校及其它院校全日制2015—2017年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 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招聘计划数
全日制本科学历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全日制2015—2017年毕业研究生40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至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手续:报名时应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1份,报名表1份(附件2,报名者应下载附件2,先行填写完整双面打印),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2. 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6日,下午13:30:至17:00。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形式和待遇
1. 面试
以说课及综合能力测试形式进行。
说课:按报考学科,以高一教材自选一个课时内容备课,考生在开考前各自编写教案并将教案复印5份,交给面试小组,然后进行说课(10—15分钟)。
综合能力测试:由面试组长提问有关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3个问题,现场作答(5分钟以内)。
2. 签订就业协议
按报考学科岗位,以面试成绩为依据择优聘用,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
3. 体检、政审聘用
拟招聘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8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人员待遇及相关要求
被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潮南区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新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的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地址: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社区东祥路(潮南区检察院隔壁)
联系电话:0754—87790762
联系人:张朝敏(联系电话:13502705325)
庄创强(联系电话:13502908754)
潮南区教育局
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