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无线电监测站招聘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佛山市无线电监测站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的正科级的事业单位,主要为佛山市无线电监测工作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雇员1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无线电台站及质量管理岗位,1名。
二、薪酬待遇
首次雇用时,执行工资一级一档700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事业单位雇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获得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和汽车准驾驾龄;
(5)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9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36楼3604,联系电话:83981455,联系人:吴小姐。
(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要求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驾驶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邮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