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茂名高新区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08〕18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和《广东省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粤办发〔2012〕33号)精神,茂南区、高新区决定,2013年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茂南区面向全省选聘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茂名高新区面向全省选聘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七迳镇辖区内选聘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2.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农村工作,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备一定农村工作的知识和能力,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有吃苦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二、选聘数量
1、茂南区选聘110名(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超过165名,则按笔试人数的80%确定选聘人数)。
2、茂名高新区选聘20名(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超过20名,则按笔试人数的80%确定选聘人数)。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要求
1.填写报名表,交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有原件和复印件);
2.交近期一寸正面彩色相片3张;
3.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报名表可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onan.gov.cn)或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mmht.gov.cn)下载,报名表须双面打印。
(二)报名地点和时间
1.茂南区报名地点: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2号会议室(茂名市茂南区站南路一方新苑南面)。
2、高新区报名地点:茂名高新区党政和纪检监察办公室(茂名市乙烯厂厂前大道高新区办公大楼二楼)
3、报名时间:2013年 8月19日至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准考证领取地点和时间
1.地点:报考茂南区的考生在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2号会议室(茂名市茂南区站南路一方新苑南面);报考茂名高新区的考生在茂名高新区党政和纪检监察办公室(茂名市乙烯厂厂前大道高新区办公大楼二楼)
2.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日期:初定8月25日下午3:00—5:30,准确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聘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请留意茂南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综合成绩有两人(含两人)以上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茂南区人民政府网或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公告。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由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村委会,按有关规定任职。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5天内未到岗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聘用人选,茂南区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茂名高新区由党政和纪检监察办公室研究决定。
(七)其他
笔试成绩;面试地点、时间、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均可在茂南区人民政府网或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公告查阅。
四、选聘任职
选聘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担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五、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茂南区、高新区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与茂名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同工同酬。所享受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工作安排与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相同。
(二)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2000元。
(三)聘用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费用由相关镇和个人按规定负担。
(四)在村任职2年且考核合格后,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升学考试加分等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区、镇机关招考公务员时,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招录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六)区、镇事业单位需补充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招录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七)被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作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六、管理及服务
(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必须服从茂南区、高新区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服务安排和管理的,不予聘用。
(二)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身份。
(三)按自愿原则,户口可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迁至工作所在地。
(四)人事档案由茂南区、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五)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工作期满后,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任。
(六)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有关政策的依据。
(七)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期间,茂南区由中共茂名市茂南区委组织部、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茂南区团委负责考核工作,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茂名高新区由区党政和纪检监察办公室、财政社保局负责考核和组织实施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茂南区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茂名高新区报由党政和纪检监察办公室备案,作为续聘、奖惩、招录公务员、选拔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重要依据。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不享受相关政策。凡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因工作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聘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茂南区委组织部、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高新区党政和纪检监察办公室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被解除合同方不享受相关政策。
本实施方案由中共茂名市茂南区委组织部、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高新区党政和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可查询: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aonan.gov.cn)或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mmht.gov.cn)
咨询电话:
1.0668-2815211(茂南区委组织部),2536959(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668-2720599,2766198(传真)(茂名高新区党政和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点击下载)
1.《茂名市茂南区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
2.《茂名高新区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
中共茂名市茂南区委组织部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高新区党政和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