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新的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是常识判断题,多做公务员考试模拟题练习不仅有利于掌握考点,而且能够帮助保持题感,潜移默化中熟悉命题规律,提高公务员考试做题准确率。
1、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我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的是:
A.宽带经营商向用户收取的开户费
B.商业大厦业主出租楼顶广告位所得收入
C.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取得的收入
D.律所向用户提供法律咨询取得的收入
2、下列语句所体现的哲学原理,与其他三项不同的是:
A.垃圾就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
B.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C.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D.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
3、甲市的赵某到乙市探亲,因醉酒被乙市公安局扣留24小时。赵某认为乙市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此案只能由甲市法院管辖
B.此案只能由乙市法院管辖
C.扣留赵某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D.赵某的亲戚不能作为本案的第三人
4、我国的基本法律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下列法律中,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的是:
A.《民事诉讼法》
B.《行政复议法》
C.《国家赔偿法》
D.《高等教育法》
5、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某企业普通员工乙是夫妻。甲、乙两人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超额达500万元。甲、乙拒绝说明财产来源。一审中,甲交代500万元系受贿所得,经查证属实。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构成受贿罪
B.乙不构成受贿罪
C.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乙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下面是参考答案与解析。如果你认为题目或解析有误,可点这里给我们纠错。】
1、正确答案是C
解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C选项符合题意。A、B、D选项均需缴纳增值税:A选项,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B选项,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D选项,提供信息、建议、策划、顾问等服务的活动,包括金融、软件、技术、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流程管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2、正确答案是C
解析
C选项语句的大意是将锅里沸水舀起再倒回去,使汤不再沸腾,不如把锅底的柴拿走,停止加热,其体现的哲学原理是做事情要抓主要矛盾;A选项语句说明垃圾可以转化为资源;B选项语句说明完全相信书本,不与实际结合,收不到应有效果,还不如不看书;D选项语句大意是处处防备,就处处寡弱,防备过度致使兵力分散导致寡弱。A、B、D选项都体现了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哲理。
3、正确答案是D
解析
D选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公安局的扣留行为没有影响到赵某亲戚的权益,案件事实认定等案件处理结果与赵某亲戚无利害关系,所以赵某的亲戚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
A、B选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的扣留为行政强制措施,故赵某对此不服的,可以由其户籍所在地甲市法院管辖此案,也可由被告乙市公安局所在地乙市法院管辖。
C选项错误,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制裁。本题中,醉酒并非违法行为,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乙市公安局因赵某醉酒而采取的扣留,是为了避免危害发生,这种暂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4、正确答案是A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这些法律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国防、外交、社会各个领域。由此可知,A选项《民事诉讼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属于基本法律;其他三项均属于普通法律。
5、正确答案是C
解析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甲交代500万元是受贿所得,构成受贿罪,乙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与受贿罪无关。A、B选项说法均正确。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一审中交代了500万元为受贿所得,说明了该笔巨额财产的来源,故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乙是企业普通员工,故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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