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社会公德匮乏不仅影响城市文明建设,还将影响社会的和谐景象。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由此带来了精神文化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在此过程中,某些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存在以及不同阶层利益的悬殊落差,导致很多人心理失衡,做了有损公德的事、损害别人利益还理直气壮,极大影响了城市文明建设。为此,我们倡导人人崇尚公德,全面推进城市文明建设。
崇尚公德,提升城市文明,需要强化法律制度的约束性。法律法规是对弱自律性行为的一种约束,同时又是对善行者的激励。这方面,美丽的花园城市一新加坡就给我们塑造了一个典范:通过一段时间制度化的约束,人们的社会公德意识就会逐渐形成,遵守社会公德就会变为自觉的习惯。因此,要形成、发展和巩固良好的道德风尚,必须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制度作为保障,把公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社会管理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德的发展。
崇尚公德,提升城市文明,需要发挥媒体作用,调动舆论力量。新闻舆论对社会公德意识的培养具有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大众传媒应充分发挥教育和监督功能,利用传媒信度和效率高的优势,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使公德规范深人人心,变为人们自觉的意识和行动,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交车上的城市频道,以及网络等现代手段,进行正面的社会公德教育,起积极的导向作用。通过舆论的力量净化社会空气、升华人心、扶正祛邪、弘扬正气。
崇尚公德,提升城市文明,需要对社会成员进行正确的伦理观念教育。我国传统的伦理观念不利于正确的社会公德的形成。因此,我们要把那些正确的伦理观念,以各种形式向社会成员进行渗透,让这些观念在成员思想中扎根,不再像过去那样,“独亲其亲”,而变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从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打下坚实的基础。
社会公德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应该遵守的最简单、最起码、最普通的行为准则,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只有充分利用法制法规的强制性及权威性,运用舆论力量,同时强化社会成员的伦理观念教育,才能使我国的公德建设更上一层楼,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实现创建社会和谐景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