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符合学术规律的学术自我管理,以健康、合理的学术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术共同体的活力,并促进学术共同体的自律
科研经费是对学术的投入,期待的是科学研究的高产出,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科研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科研大国,中国的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长,目前每年已达万亿之巨。但是,近日有媒体报道,过去数年间,只有四成左右真正用于科研,多数则用于开会、出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术界的乱象。
除了经费的滥用,令很多学者感到苦恼的还有报账难甚至是科研腐败问题。近年来,高校反腐已经从以往的基建和招生领域,扩展到了科研经费的滥用上,已有多名教授因贪污科研经费被查处。如果说科研腐败还只是小范围事件,那么大部分学者都面临着报账难的折磨。作为一名高校教师,笔者加入过几十个QQ群,现在大部分都沉寂了,唯独学校的财务咨询群异常活跃,每天都有老师提出科研经费报账方面的各种难题。大学财务处的几位同事只好“在线办公”,随时解答这些困惑。有时候,如何报销科研经费,竟比完成科研本身还困难。科研经费的分配和使用不是去适应学术的规律,反而成了学术的紧箍咒和指挥棒。
改变科研经费乱象,首先要依据科研活动的规律,回归学者的本质定位和学术的自身规律。科研投入,既包括硬件投入,也包括人力投入,尤其是一些纯科学项目或人文项目,人力投入应该占大头。然而,在实践中,很多项目都是作为工程项目来进行管理,有购买硬件或者出差开会的发票才能报销,甚至许多项目实际上成了功名榜,等级分明,投入多少经费的标准不是研究的实际需要,而是课题是否“重大”,项目主持人是否“重要”。还有一些项目,先拨付一些经费,要求结项后才下达剩余经费。有些高校甚至直接以下拨项目经费的方式“奖励”老师。一些本来可以直接发放的奖金,也要求像项目经费一样用发票报销——凡此种种,给人的观感是,经费并不是对研究的“投入”,而是对研究的“奖励”。这种实践与制度上的错位,经常让很多学者无所适从,甚至有人想尽办法“套取”自认为“应得” 的经费。
科学研究是自由的知识探索,在学术规范之外,不应加诸各种行政化的条条框框。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学者当作公司职员或是政府公务员,进行行政化管理,认为学术研究只有硬件投入,人力投入可有可无,这方面的经费不是作为“必要项”而是作为与项目重要程度相匹配的“奖励项”,这样必然限制学术活动的创造力和活力,对一些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尤其如此。当然,这不是说学术经费可以放任使用,学术活动可以信马由缰,而是要回归符合学术规律的学术自我管理,以健康、合理的学术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术共同体的活力,并促进学术共同体的自律。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应该服务于这个目标,而不是束缚科学研究。
刚刚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强调,要着力构建符合学术发展规律的科研管理、宏观政策、学术民主、学术诚信和人才成长环境。无论是经费滥用,还是报账难,都是科研经费管理上出了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激活科研经费的分配激励功能,才能确保学术研究活力,真正释放创新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