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权威为社会诚信护航
诚信关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乎社会和国家的公平正义,兹事体大。借助法律权威来打击不诚信行为,方能让诚信者走遍天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刑法修正案(九)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刑法修正案(九)的一大亮点,就在于更加注重维护社会诚信。据悉,刑(九)增加规定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此外,组织考试作弊,替考和请人替考,“医闹”,使用伪造、变造的或盗用他人身份证、护照等行为都被纳入刑法调整范围。
“人不信不立,国无信不强。”社会诚信涉及方方面面,既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也与社会治理等公共议题联系紧密。网络谣言愈演愈烈,打开微信朋友圈,种种耸人听闻的谣言一传十十传百,一方面给相关企业带来了负面影响,比如关于某洋快餐使用6个翅膀8条腿“怪鸡”的谣言流传已久,但近年来又在社交媒体上刷屏,一则既无科学依据也不符合逻辑常识的小谣言,让这家世界500强企业伤透了脑筋;另一方面网络谣言还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比如甘肃兰州出现食盐“涨价停产”谣言后引发了一轮抢盐风波,网络谣言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可见一斑。此外,替考、作弊等行为,破坏了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也是典型的不诚信行为。今年6月,江西省教育厅通报了南昌高考替考舞弊案调查结果,处理各类人员42人,其中6名替考组织者及中介人员由公安、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这些案例都充分说明,向不诚信行为宣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诚信本是一种道德规范,对于种种不诚信行为,社会上自有与之对应的道德谴责。但不诚信案例频繁出现,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大有加重趋势,在道德自律的基础上,借助法律来遏制不诚信行为,也是应有之义。此次刑法修正案(九)中,将诸多与社会诚信有关的热点议题纳入刑法范围,包括网络谣言、替考作弊、伪造证件等等,势必对这些损害社会诚信的不良行为产生强大的震慑效果。
一方面,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将相关法条用好用足,考验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执法能力。以打击网络谣言为例,仍有一系列的细节问题需要细化落实:谁来认定、鉴别谣言?社交媒体转发传播速度极快,如何跟踪谣言产生源头?如何采取技术手段,及时遏制谣言的转发扩散?这些问题,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在实践中逐步厘清标准和流程,还需要针对网络传播新特点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另一方面,促进社会诚信,在法律兜底的同时,还需要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完善个人信用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整个社会的诚信程度。譬如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规定为犯罪,除了通过“入罪”来加强震慑外,学校、家庭更要承担起教育职责,教育学生应该遵守考试纪律,采用作弊手段即便侥幸过关,也并非真才实学,总有穿帮露馅的一天。此外,教育部门完善考生信息核实流程,不让一个替考者蒙混过关,加强监督防止个别考官被买通形成里应外合的局面,都能让动了歪心思的不诚信者知难而退。
诚信关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乎社会和国家的公平正义,兹事体大。借助法律权威来打击不诚信行为,方能促进社会正能量的传播,最终让诚信者走遍天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