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开发 合理保护 依托海洋资源推进可持续发展
我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辽阔的海域,海洋资源极为丰富。多年来,我们通过大力开发海洋资源,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撑。当前我国GDP中有大约十分之一的份额都来自海洋经济。但是,由于开发方式不当、对环保不够重视,在海洋的开发利用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海洋环境恶化,野生动植物减少,自然灾害增加,自然资源被破坏,我国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损害。
对待海洋资源既要科学开发又要合理保护,统筹兼顾、共同推进。这不仅是因为我国海洋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小、资源脆弱易损,也是因为过去重点关注经济开发的错误做法使我们更加警惕开发的方式。兼顾开发与保护,既有利于推动沿海和全国经济进步,也有利于保护我国海洋资源,从而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应采取以下综合解决措施:
第一,完善海洋开发、保护方面的相关立法。在现有《海岛保护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相关的法律,确定海洋资源开发的规模、区域、方式等内容,明确海洋资源的保护区域和保护方法,为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奠定法律基础。
第二,严格进行科学规划。站在国家海洋战略发展的高度,建立海洋综合管理规划体系,对全国沿海地区海洋资源发展的目标、功能给予合理定位,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划定重点开发区域和限制、禁止开发区域,合理建立产业集聚区和自然保护区。注重海洋高科技产业、旅游业等新兴产业、绿色产业发展,确立科学合理的发展格局。
第三,加强区域整合协作。宏观上整合各地资源,灵活调配、优势互补,防止出现重复建设。建立各省、市、县的领导干部会议协调机制,定期协商海洋资源的综合开发和海洋保护,形成联动、协调机制。
第四,优化海洋开发方式。特别注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相关项目的审查力度,建立污染源控制与综合管理系统,严格禁止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产能,大力引入、推广高技术、低污染的产业、产能,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综合利用。各级政府积极建立科研机构,重点研发海洋资源开发的高新技术,提高海洋资源利用率,降低污染。
第五,加大对海洋资源的综合保护。在完善法规、规划的基础上,加强重点领域的保护与防治,适当建立自然保护区,加大对城市、企业排污的监管力度,普及自动监测设备,对排污超标部门、企业实行严格问责。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监督作用,政府和媒体合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与海洋开发共同形成“综合性海域管理”体系。
只有采取从立法到宣传的多方面综合对策,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保护政策,才能够从长远上保证海洋资源的长久利用,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从而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