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年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话题:“有偿家教”屡禁不止。教师“有偿补课”普遍存在,对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益造成很大损害,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却无法根治。背后有多方面深层次原因: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教师待遇低、市场有需求等。只有正本清源,才能根治“有偿家教”,还教育一片净土。
教育部划定6条“红线”,整治“有偿家教”
“有偿家教”现象屡禁不止,一些教师故意在课堂上保留核心知识点,在课后补习并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扰乱中小学教育秩序,损害学生受教育权,增加家长经济压力,是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许多学生的周末、寒暑假是在补习班度过的,这显然也不利于孩子释放学业压力以及全面发展。
近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六条“红线”,包括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在课后收取补课费的情况将严查并重点整治。
类似的禁令不仅一处,很多地方教育部门也出台规定,禁止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比如“补课师德一票否决制”、十条“师德红线”。可是,众多规定也没有杜绝教师有偿补课现象。教育部门出台禁令体现了对有偿家教问题的重视,但是地方各学校并没有严格执行,甚至出现“一阵风”、违法成本低,对教师没有威慑力。“红线”规定治标不治本,对此应当厘清问题根源,从根本上整顿这种现象。
“有偿家教”屡禁不止的原因
第一,教师职业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权责不清,使部分教师有补课获得报酬的利益需要。小学教师迫于经济压力,在业余开办教学补课,赚取比正式上课更高的报酬。
第二,我国整个教育体制依然偏重“应试教育”,唯分数论,使教师与学生始终将学习成绩作为教育的目标和根本。学生提高成绩的主要方式就是业余补课,学生家长更是愿意主动给有偿补课“交学费”。
第三,处罚力度小、违规成本低,对教师没有威慑力。有偿补课的现象几乎没有人举报,即使有个别教师被抓住作为“反面典型”,也只是通报批评,事后继续开办补习班。
正本清源,根治“有偿补课”,还教育一片净土
第一,完善教师职业制度规范,明确教师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中小学教师福利待遇。
第二,加大“有偿补课”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必要时给予处分,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第三,学校在教育管理与教师培训过程中,加强“师德”教育和责任意识,对学生、家长负责,营造良好教育风尚。
第四,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鼓励孩子全面发展,周末、寒暑假引导孩子参加课外活动,缓解学业压力,丰富业余生活。
(本文作者:青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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