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是权力外放、自我革命的开拓者;是强化管理、保障民生的守护者。它能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它能更好地发挥地方的作用,激发内在活力;它能推动经济转型,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内需潜力,形成新动力。将该放的权放掉,把该管的事管好,是增强政府治理、建设现代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权威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效保障。因此,抓好简政放权工作,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至关重要。
抓好简政放权,要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是完全取消行政审批环节,而是减少或取消不必要的审批项目,提高必要审批的质量,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或管制模式,主要是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在市场失效的时候,发挥行政审批的作用。缘此,我国在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时,对必须由国家监管的公共资源应继续实行行政审批,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而在能由市场进行调节的领域则应弱化行政干预,减少或取消审批制度。
抓好简政放权,要鼓励非政府组织、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审批改革。公共团体、非政府组织、中介组织等能够积极地帮助政府进行缓和管制以及审批制度改革。要在管制和审批改革中,充分发挥公共团体、行业协会的作用,要求它们独自进行管制或依照国家法令制定管制,重视地方自治、地方分权,监督政府的行为,为政策修正建言献策。通过国家和地方共同努力推进缓和管制,行政审批改革将取得显著成效。
抓好简政放权,要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社会监督。随着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步伐,政府的运作方式从全能型、主导型向有限型、服务型转化。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有关部门需将有待审批的项目范围、内容程序及相关责任等纳入社会大众监督的视野,集群众智慧衡量审批改革的具体内容。政府部门可从社会各界广泛聘请监督人员拾遗补缺,最终实现政府行政审批改革的科学性、有效性。
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李克强总理曾言:“我们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决不明放暗不放,避重就轻,更不能搞变相游戏。”这预示着新一轮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大幕已经拉开,开弓没有回头箭,各部门只有拿出壮士断腕的改革决心和勇气,打好政府职能转变攻坚战,才能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创造活力;才能逐渐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