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2014年8月,国务院取消了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品牌管理师。据人社部负责人透露,到明年将基本完成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重要性分析】
一、是简政放权的明智之举。“法无授权不可为”,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特别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一律取消的做法,体现了本届政府转变职能,向市场放权,保障民生的具体步骤,更是走向法治政府的切实行动。
二、让市场更具活力,让劳动更加自由。不仅解除了依附于“许可”之上的报名、培训、考试、备案、年检等一系列繁琐压力,也为各类人才的脱颖而出和自由流动提供了宽松环境,尤其是有助于年轻人才回归市场、尝试就业、勇于创业的激情涌动。
三、遏制权力寻租和“花钱买证”乱象。取消一些如同鸡肋的职业资格许可,可以对职场中的“考证经济”“挂证现象”“假证泛滥”达到釜底抽薪之效,让各种乱象失去生存土壤。
【必要性分析】
1994年7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而后,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应运而生。但随着时代发展,职业资格证书却乱象丛生,因此,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十分必要。
一、证出多门。目前我国培训认证的管理部门众多,各部门、机构推出的认证种类繁多,认证交叉重复,使得证书的权威性难以判断。
二、“灰色”培训机构。各类培训机构及其产业链兴起,这些培训机构几乎承接了从“报名”到“拿证”中间的所有环节,且收费标准难以统一。
三、“假证”肆虐。一些从业者从中发现了造假这个商机,出台“山寨版职业资格证书”,走上违法道路。
四、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的监管缺位。无论是职业资格证的设立颁发、还是考试培训,甚至是在骗子公司的涉案细节中,都有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事业单位的影子。一些协会缺少自律,为追求利益出租招牌,客观上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条件。
【结语】
国务院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办证领域简政放权的体现,应继续秉承“能取消的尽量取消,不能取消的必须规范”的原则,对证件的保留还是取消,不能自说自话,有必要公开听证论证;对最终保留下来的职业资格证,应该严格控制考试费用,并加强对培训的引导和规范,从而真正体现出政策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