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新化县城管局悬赏2万元征集制服设计方案。要求服装包括冬装、春秋装和夏装,均包括帽子和皮鞋。每类分男女款。不能使用仿公安保安制服的颜色。新化县城管局解释此举原因,称缺少独有的制服,做了事情市民也不知道是城管所为,所以要求设计制服(7月23日《环球时报》)。
在时下的执法部门中,城管恐怕是最具非议的一支队伍,城管因执法与商贩发生的冲突几乎各地都有上演,暴力事件也时有发生,虽说冲突事件的原因很多,责任也不能全都在城管一方,但是,因为城管的执法对象主要是小商小贩,而这些小商贩为了养家糊口游荡在城市之中,弱者的形象总是博得大众的同情,因此很多冲突过后,尽管来自官方的消息都是在强调城管队员是文明执法,小商贩们是“暴力抗法”,但来自市民的说法却往往是一边倒的倾向商贩,指责城管队员是粗暴执法,这里面虽然有同情的成分,但常言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城管队员执法真是“非常文明”,又怎么会屡屡出现双方都有头破血流的场面,况且,一些城管队员的粗暴执法也都是“有图有真相的”。
湖南省新化县城管局悬赏2万元征集制服设计方案,按照公告中称,新化县城管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新化县行政区域内行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的县人民政府执法机构。为了全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体现执法严肃性和威慑力,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执法服装设计方案。
尽管当地政府强调自己悬赏设计城管制服是“依据有关法律”,事实上国家至今没有出台一部涉及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非但如此,国家不仅没有统一的城管制服式样,根据2003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文件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行政执法需要,要求统一穿着制式服装的,其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这意味着作为县级政府的湖南省新化县根本没有权限自行设计自己的城管制服。
退一步说,即便是新化县城管队员的新装“合法”,但充其量也只是换了一个“包装”,实质性的“内容”没有任何改变,2万元的悬赏设计不算是“天价”,也并不能设计出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素质,人们的质疑也不完全是因为“贵贱”,据笔者分析,还是因为城管队员给人们的印象出了问题,当地官员认为城管做了好事人们不知道是城管做的,以此为理由为城管队员“换装”,还要求不能与警察、保安等制服“混淆”,言下之意是要独树一帜,想法虽好但却忽视了一个普通的现实,城管做了好事市民也不认为是城管所为,恐怕正是因为城管做的好事不多,让市民想不到城管还会做好事,恰恰说明城管的执法素质需要大幅提升,而不仅仅是在包装上。
笔者认为,城管需要做的就是始终坚持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只要做到这两点并坚持下去,市民的眼睛还是能分得清善恶美丑,相反,“换汤不换药”,把城管打扮的再有“威慑力”,上缺国家法律的明确规范做支撑,下缺百姓群众的信任做支持,2万元设计出的包装可以包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但包不出城管的文明执法,做十件好事也抵不过掀翻一次摊子,“独树一帜”的包装更改变不了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