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2年3月以来,媒体从业者廖红波为申请“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起诉多个镇政府,但至今仅有3个镇政府较为完整地提供了相关信息。廖红波称,有官员拒绝公开三公经费,称他在给政府找麻烦,“如果老百姓都来问东问西,政府啥事儿都干不成了”。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诚然,不公开“三公经费”的原因错综复杂,但归结起来应有四个大类原因:
一是基层群众不懂得行使监督权。这在很大程度上“宠坏”了相关政府不愿意接受 “三公经费公开”的监督,并理直气壮的声称是“给政府找麻烦”;
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关于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客观上为“三公经费”的不公开制造了大环境;
三是乡镇等基层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由于财务制度的不健全,致使包括“三公经费”的资金使用管理和记录不科学、不规范,超支太多,不敢公开;
四是问责力度不到位。正是因为三公经费不公开少有问责,公开了是自找麻烦,当事官员自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才致使三公经费的公开一拖再拖。
[措施]
基层政府“三公经费”公开需要来自公众监督的压力,需要完善后续跟进制度。同时当然要重视行政机构内部由上而下的压力和上级部门的示范作用。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反应: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促成像廖红波这样的权力斗士越来越多,通过他们的努力实践,带动起更多的基层群众产生监督政府公开三公经费的意识,提高他们监督能力,以社会监督倒逼政府部门及早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二是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通过强有力的制度执行,让那些不公开“三公经费”的政府的违法成本大幅度提升,使他们产生“我要公开”的主动意识和主动作为。
三是地方政府的持久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必须扫清财务管理不规范障碍,脚踏实地、真心实意、一以贯之的抓好“三公经费”公开的落实工作。唯有政府的有力贯彻,才能使其他各方的努力变成推动“三公经费”公开的有力推手,真正促进“三公经费”的合理化、最小化。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督促基层政府如实申报的制度,保证公开结果的真实性。对未作申报、故意作不准确申报、其他罪状三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建立积极的监督监察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出击,对廉政风险高的岗位进行重点排查,积极、主动的发现问题、追查问题。同时要创造良好的环境让广大群众敢于举报、乐于举报。
同时,要加快三公公开立法步伐,确立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格式的三公信息公开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