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花公家钱,必须有人管
用得好好的办公楼,却斥资4000余万元装修,加钢结构、加大理石装饰,最终因为“楼体严重超负荷”成为危房,只好择址另建新楼。海南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座“装修死”的办公楼,引发人们追问:谁来为一个“公”字负责?
计划不断改动、预算水涨船高,工期几经拖延、职工租房办公……装修如此大手大脚又如此尴尬收场,恐怕与“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有关。花“公家”的钱往往不心疼,若是自掏腰包给自家装修,谁会如此漫不经心?还不货比三家、考量性价比,对品质负责,也对自己的钱包负责?
对于办公楼装修,相关规定清清楚楚。今年3月,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就强调,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禁止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等。不论三亚这栋办公楼是否属于“豪华装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都已在事实上造成了公帑的浪费,暴露出相关领导在决策、规划和执行时责任感的缺失。
“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公款虽然来自政府的“钱袋子”,却是为全体人民所有,包含着纳税人的贡献,不容挥霍。盯紧这一钱袋子,让政府行为能够“低投入、高产出”,是现代政治运行中的一个基本问题。
管住公家的钱袋子,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基础。这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停在嘴上的装饰,而是检验执政能力、科学发展、民心向背的试金石。以三亚这栋办公楼为例,是谁提出装修动议、为何更改装修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必须查个清楚,即使是集体决策,也应有主要负责人。拍脑袋工程、一言堂决策之下,难免会导致大楼倾斜的“不专业结果”,更可能产生“工程一响,黄金万两”的腐败猜想。
管住公家的钱袋子,阳光是最好的催化剂,权力需要关进“玻璃门”。“公家钱”用于何处、效果如何,纳税人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如果严控预算、公众监督,不断更改装修方案导致费用从最初的1800多万元到“4000万元也没打住”的情况,恐怕就不会发生。
管住公家的钱袋子,更要加强问责。2009年公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情形包括“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为了豪华,好楼竟装修成了“危楼”甚至可能成为“弃楼”,浪费了大量钱财,影响了为民服务,也极大地损害了政府部门的自身形象,倘只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另择新址重建,或只会轻描淡写地内部通报一下,这种睁只眼闭只眼的处理方式、当事人“不痛不痒”的结果,必然会让不少人心存侥幸,加剧“花公家钱不心疼”的心态。只有问责常态化,才能让更多手握公权之人,在涉及公款、公事、公务之时掂量掂量自己的乌纱帽,改掉“记吃不记打”的坏毛病。
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公益”、“公利”,需要不断调整、严格规范的制度予以保证。非如此,人人有责而人人不负责的“公地悲剧”,难免会在现实中一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