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栋栋保障房,承载着千万个普通家庭的住房梦想,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
保障房质量,责任大过天。一旦发生问题,其负面影响将使保障房建设的正面意义大打折扣。
然而,今年以来,保障房、安置房中“墙脆脆”、“楼歪歪”、“渗水房”等情况却时有发生。人们不禁想问:同为保障房,为何有的质量让人舒心,有的却让人闹心?
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缺,保障房建设有难度;
资金回笼慢、成本上涨快、利润空间小,保障房建设回报少;
建设规模大、开工项目多、监管人员少,保障房监督力量弱。
于是,在一些保障房项目中,开发商偷工减料,监理方听之任之,政府部门监管不力,致使质量问题频发。
保障房质量好坏,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放松,必须强化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一旦出了问题,不论责任人走到哪里,都要追究责任。
进一步完善保障房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要将建设模式和质量监管纳入法律规范的框架中。
对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致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情况,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到实处,需要加强监管,建立业主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有的地方在保障房小区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名称及主要责任人姓名。这一做法,有助于明确监管对象,强化监管力度,从根本上杜绝责任人的侥幸心理。
责任在于人心。实现“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需要法治、监督的保障,更需要各方强化质量意识,以最强的责任感、最大的诚意,将好事办好。
从这个角度讲,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处力度、增强震慑效果,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