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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
2012年公考申论热点:构建透明慈善口袋
http://www.gdgwyw.com       2011-06-07      来源:广东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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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材料】:

  2010年5月,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向西南五省区灾民捐款2亿,但他的捐赠合同被称为“史上最苛刻捐款”——他向合同执行方中国扶贫基金会开出的条件是,半年内必须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差错率不得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3%,远低于我国《基金会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高10%的管理费比例。合同还规定,曹德旺有权对善款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差错率如果超过1%,基金会要按超出部分的资金的30倍进行赔偿。

  “捐款做慈善”的观念正在慢慢融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社会富裕阶层都愿意尽力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但是,一些捐款被挪用、侵占的新闻又让他们捐款做慈善的脚步变得犹豫。

  民政部下属机构的一份抽样调查报告称,在经历了汶川地震、南方雪灾等多次捐赠井喷后,近年中国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并未提高。这份报告显示,约有75%的慈善组织“完全不披露或仅少量披露信息”。

  中民慈善在去年递送到民政部的一份报告中称,82家全国性慈善组织中,在其网站上披露机构年报和机构财务报告者均不到总数的40%。在善款数量井喷之后,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中有资格开展募捐的社会组织,对于公众最关心的捐赠实际支出或转移详尽披露的不过半数。

  “今年舆论尤其对善款流向的公开度不够示不满,上面其实很清楚,开会时也向下施压。”一位不愿具名的民政部咨询专家说。民政部慈善司原司长王振耀离任前甚至认为,慈善本质上就要“公开”,“‘披露’一词反而有点藏着掖着的意思。”


  【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慈善行业信息不公开的原因主要是:未建立一个全国慈善信息报送制度,缺少慈善行业公共信息平台;社会媒体与大众缺少对慈善行业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没有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与沟通渠道,民众对慈善信息所知较少;缺少对慈善事业的完善监管制度;各级政府监管强制性披露中履责情况存在差异,对于慈善行业,我国现没有一个标准的行业规范与指导标准,法律上缺少管理监管依据。


  【解决之道】:

  相关部门应结合我国慈善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信息报送制度,构建慈善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定时向全社会公布财务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慈善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违法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处罚措施,加大违法违规成本;

  合理引导社会媒体、民众对慈善行业进行监督,形成监管合力;构建完善慈善行业组织与社会民众的沟通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结合我国慈善行业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慈善行业标准,规范慈善行业的工作;相关立法部门需加快慈善行业的立法,为慈善行业的良性运行发展提供监管依据和量化标准。

  加强对慈善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其业务水平与服务意识,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壮大,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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