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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公考申论热点:土地换社保
http://www.gdgwyw.com       2011-03-22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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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所谓“土地换社保”,就是将农民承包的土地来置换为给农民的社保。方案各种各样,但基本思路是“两换”:第一,农民放弃宅基地,换取楼房,集中居住。第二,农民交出承包的耕地、林地,换取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


【标准表述】


[优势]


一是可以使荒置的土地能够实现集约生产,改变小农耕种模式,实现规模经营。


二是拥有城市户籍后进城务工的农民将更方便的享有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三是可以保护农民工权益,使农民工可以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还能启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城乡资源要素一体化;帮助城市增加活力、让城市年轻化;降低社会管理运行成本。另外对于保障耕地面积,粮食安全来说也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实质及措施]


所谓的“土地换社保”,所换来的只是一部分保障或者浅层次低水平的保障,并非是完全保障。基本社会保障不可能让一个人过上幸福体面的生活。实际上在把农民转成城镇户籍的时候,也把他们转成无财产者。承包地和宅基地是农民的合法的财产权益,而社会保障是应该政府给提供的公共服务。


获取土地利益并接纳大量的失地农民,但后届政府却可能面对无地可卖,却又要承担转为市民的农民在社会保障上沉重的财政包袱,到时失地农民的福利将很难得到保障。


城镇化过程,应当是农民境遇得到改善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首先需要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其次应当把农民当成平等的公民,积极地向其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品,为其建立与城镇人口均等的社会保障。在此基础上,让农民自主处理自己的土地,决定是否及怎样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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