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申论时评阅读推荐:光明网发表题为“儿童“逃票”登机,严肃追责是对规则的最好重申”的评论文章,阅读本文对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能力培养和申论热点把握有一定的帮助。
儿童“逃票”登机,严肃追责是对规则的最好重申
7月16日,北京首都机场发生“乘客逃票登机”事件。当日,一名没有买票的4岁儿童在首都机场成功登上飞往上海的飞机,后被乘务员发现,整机乘客被要求下飞机,最终导致航班延误5个多小时。对此,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经调查,五名旅客系两名成人和三名儿童。旅客均是首次乘坐飞机,误以为1.2米以下儿童不用购买机票,无故意逃票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7月18日澎湃新闻)
随着更多信息被披露,引发舆论哗然的“儿童逃票登机”事件,其全部真相几近呼之欲出。从最初的网友曝“大人掩护小孩逃票”,到如今民航局官方回应“无故意逃票行为”,此事的定性似乎悄然间已发生了变化。就此而言,它也许并不是一个有关“熊孩子,坏家长”的离奇故事,但却仍旧是值得公众抱以最大关注的意外个案。
诚如各方所一再质疑的,一个没有机票、未经查验有效乘机证明的儿童,居然能通过三道关卡成功登机,这其中所暴露出的安检漏洞和安全隐患何其严重?而需要追问的是,涉事家长到底有没有故意掩护无票小孩登机?如果确有“掩护”,那么所谓“因不知情而犯错”的说法显然难以成立;如果没有“掩护”,那么安检环节未能检出异常更是难辞其咎……
对于这样一起 “事故”,善后处理必须彻底调查、严肃追责,方能真正平息争议。这理应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就是主管部门对机场安检的倒查。严重“漏检”到底谁是责任人、该受到何种处罚,都该明确说明才是;其二,则是航空公司对肇事乘客的追偿。尽管民航局认定涉事旅客“无故意逃票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但这却并不影响航空公司向他们要求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是,涉事航空公司已允诺,将向因此事误机的乘客赔偿200元。这一做法,无疑符合相关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事实上,横向比较而言,航空业可说是现代社会中规则体系最为完善的行业之一。无论服务提供商、消费者还是监管部门,按说都能很容易厘清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这种“各归其位、各安其分”局面,有效降低了航空业运营的整体成本。然而,疑似儿童逃票之类的事情,还是又一次提示了规则误解所必然会造成的利益损失。
“误以为1.2米以下儿童不用购买机票”,这种情况真的可能存在吗?在绝大多数人都已对航空运输的基础规则心知肚明的大背景下,如何实现“规则”对老年人、首次乘机者等小众群体的有效渗透,已然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于此,固然要有赖于一般性的规则宣传,却更要在对个案的处置、追责中示范规则。就此而言,备受关注的“儿童逃票登机”事件,显然不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应该借着其所聚合的舆论热度,进一步以行动重申秩序。(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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