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本应度过最无忧的年华,却因父母重度残疾、服刑、患严重疾病等因素无人抚养。他们不是标准意义上的孤儿,但事实上,却孤苦无依,我们将他们称作“事实孤儿”。据北京师范大学儿童福利中心课题组推算,截至2011年,全国“事实孤儿”的总数可能在57万左右。由于长期缺乏社会关注,其潜在的数量或许更大,而这之中曾有许多人因为精神上的困境几次试图自杀。(7月30日《新华每日电讯》)
一个可喜的现象是,在新闻媒体、民众舆论、政府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事实孤儿”这个曾经被遗忘和漠视的群体,现在已逐渐进入到大众的视野,而针对这个群体的相关救助措施,也正逐渐的在被构建和落实。国家层面上,民政部早在2013年就曾表示,会在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救助保护制度的基础上,争取将事实上无人照顾的儿童纳入国家保障范围。而具体到各省,也有不同类型的救助措施在付诸实践,如陕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早在2011年就开始对“事实孤儿”进行救助,贵州省也在前几月开始对“事实孤儿”进行搜集上报。这些措施无不表明,“事实孤儿”这个群体的救助之路,正变得越来越明朗,而一直以来困扰在他们身边的生存压力,也正在一步步的被卸下。
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当下包括政府、民间公益甚至社会支持等群体针对“事实孤儿”的救助,基本上都还停留在原始的物质救助层面。虽然说这些看得见的帮助对那些现在仍不能解决自身温饱的儿童来说,这是最为及时的“救援”,但是,这种通过物质补给来达到救助目的的措施却并不能代表整个救助体系的最终建立,相反,它仅仅只是开始。因为这些家境“特殊”的孩子,他们所承受的,除了物质上的极度匮乏外,还有精神和心理关爱上的双重贫瘠。如果说物质上的缺失尚可以通过高效的手段得以补救的话,那么,心理和精神上受到的创伤如得不到及时救治则很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据西北大学课题组的一份研究显示,由于父爱、母爱的缺失,有70%的“事实孤儿”经常或偶尔感到恐惧,23.3%经常难以入眠、做恶梦,有32.4%的儿童经常或偶尔觉得活着没有意思。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它直接的告诉着我们,较之于物质匮乏,孩子们在精神方面受到的伤害其实要更为严重。回想贵州毕节那四名自杀的孩子,他们在有食物、有住处的条件下,仍毅然决然的选择自杀,这其实已经说明了心理上的创伤已经成了这个群体最大且又最为隐蔽的生存威胁。
于当下而言,对“事实孤儿”实施怎样的救助便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他们有着什么样的未来。当下我们最应该做的,既是要在现有条件中,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来为“事实孤儿”提供最基本的物质保障,以除去他们成天忍饥挨饿的恐惧,这是救助链条得以建立的基础。而另外的层面,则是要求相关政府机构,务必通过实地调研、官方与民间对接、救助平台多元发展等方式对“事实孤儿”的心理问题进行必要的关照和帮扶。具体来讲,可以通过发动邻里及社区的力量、“事实孤儿”亲属及家族的力量、社会志愿者及专业机构的力量共同来解决他们在“家庭变故”中所受到的精神创伤。因为只有形成了这样的共识且经审查层面的帮扶具体到位,通过物质补给而形成的一系列救助才会在这个过程中彰显出它的现实意义,否则,有物质而缺精神关爱的救助,也并不会给他们带去一个明媚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