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低碳日,主题是“低碳城市,宜居可持续”.作为经济第一大省,低碳试点工作有力推动了广东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创新市场机制,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方面亮点频现(6月11日《南方日报》)。
去年全省各地陆续有地级市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须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相应排污权。如佛山市顺德区环运城管局发布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管理办法,规定化学需氧量(COD )、氨氮NH3 - N)、二氧化硫(SO2 )和氮氧化物NOX )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权将由政府分配,企业有偿使用且可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但排污超标企业不可进行交易,过期不用的排污权将被政府收回重新调配。
对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一直是建设生态城市的做法。排放的总量指标分配到各个有排放的企业,肯定就会产生有的企业用不完,有的企业却不够用的现象。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有力推动了一些企业千方百计减排,从而减轻经营成本。一般来说,用不完的企业往往不是分配的指标多了,多是由于通过技术改造,或通过转变生产方式,实现了减排。不够用的往往是污染大户,不舍得投入人财物去改造升级,即使环保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发布,这些企业还是不会达标。如果政府痛下决心去整治,其最后出路要么是转型升级实现清洁生产,要么就是关门大吉。
但是,污染排放指标用不完或可转卖,正好给那些污染大户和不肯投入整改的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有的污染大户企业,面对几百万元甚至过千万元的环保设备,往往舍不得投入。有的即使添置了环保设备,也会想方设法偷排。排污指标可以买卖后,有的污染企业就像打不死的“小强”,在制度设计上不注意堵塞漏洞,反而成为减排的绊脚石,对想走清洁生产之路的企业起到负面激励作用。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既要积极鼓励企业减少排放,又要重点治理污染大户,不给其有空子可钻。要配套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可以买排放指标的企业,必须是已下决心通过升级或创新逐步减排,但暂时还不能达标的企业。事实上,任何一个企业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污染排放。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把指标让给他们,可以让更多的企业破解排放之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