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部门和单位委托,中国人民大学调查中心就春节法定节假日安排以社会抽样调查和网上调查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我国春节法定节假日共放假3天,通过调休形成7天长假。您希望春节3天法定节假日是除夕(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二放假,还是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12月7日新华网)
春节放假安排,备受公众关注。可见,有关部门就春节放假安排,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首先表明了放假制度对民意的关切和尊重。事实上,春节法定节假日共放假3天,通过调休形成7天长假,这已成定局。需要征求意见的是,到底是从除夕开始放假,还是从正月初一开始放假?这也是人们关心的焦点问题。
众所周知,2014年春节,我国执行的是“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即“除夕不放假”。对此,坊间质疑声不断。然而,必须承认,再好的制度安排,也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更何况,公众在对假期的诉求上,本来就是众口难调。可见,坊间质疑“除夕不放假”,与其说是未能读懂假期安排所蕴含的政策善意,不如说是在享受到“隐性假期”之后的一种矫情。
除夕,对国人来说是极为重要的。这一天人们准备除旧迎新,吃团圆饭。家庭是社会的基石,一年一度的团年饭,充分表现出中华民族家庭成员的互敬互爱,这种互敬互爱使一家人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家人的团聚令老人在精神上得到安慰与满足,而年轻一辈,也正可以借此机会向父母的养育之恩表达感激之情。但全家吃团年饭的前提,是从除夕这天开始放假。如此看来,“除夕不放假”的制度安排,似乎有点不尽人情。
然而,在2008年前,即便是除夕未纳入法定假,但地方政府出于人文关怀,也将除夕视为“准假期”,并已在各地约定俗成。也就是说,不管放不放假,除夕这天假都在那里。从2008年开始,将除夕纳入法定假,表面上看,除夕放假变得“名正言顺”了,但实际上却造成了国家法定假同地方“准假期”重叠,对于公众来说,等于白白浪费了一天的假期。正是看到了这一弊端,2014年假期安排“除夕不放假”,一方面,充分尊重地方的传统风俗,特别是地方的放假自主权;另一方面,在不影响假期安排的基础上,等于春节给公众多放了一天假。
因此,公众理应支持“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这套方案,读懂“除夕不放假”蕴含的制度善意。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假期安排的前提下,对于除夕这个重大节日,做好“准假期”的制度安排,让公众充分享受到国家“恩赐”的春节假期福利。特别是用人单位,要妥善安排工作,确保2014年各项工作在除夕前完成。有的单位或特殊岗位除夕需要坚持工作,也应给家在外地的员工提前放一天假,让他们在除夕能够与家人团圆,安心快乐地过好2015年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