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固然是一种由内向外的生存方式,但它的源头,通常来自公序良俗与法律法规的约束
北京烟民“吞云吐雾”的空间将再一次被收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将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明确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这意味着,只要是“带顶带盖”的室内公共空间都将全面禁烟。
《条例》通过后,有人叫好,认为利民健康,早该如此;有人反对,认为不够务实,过于苛刻;也有人忧虑:说得挺好,能执行到位吗?不同态度的本质,是一部貌似“超前”的地方法规,该赋予怎样的定位:是“尊重现实”,对现有国民素质和习惯有所妥协,还是“走在前面”,引领、倒逼国人文明习惯的进步?
不在公共场合吸烟,尊重他人“免于吸二手烟的权利”,是遵守公共文明的表现。在现在这个文明日趋完善的社会中,公民公共文明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综合素质的认定;而一个国家公共文明程度的高低,则与其综合实力挂钩。毋庸讳言,在这个方面我们屡有令人惭愧的表现。许多人痛心疾首,在各种场合呼吁同胞走出国门时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要丢了国人的脸。还有许多人士开展多种多样的教育活动,期望让国人自觉提高公民素养。这些举措不能说完全没有作用,但治标不治本。
说实话,中国人最不缺的是道德说教。难道那些抽烟的人不知道抽烟的危害吗?不知道抽烟会给他人带来不利吗?难道那些随地吐痰的人不知道这种行为不文明吗?道理没有多少人不明白,警示标语到处都有,不认识字的有几个?多数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根本原因在于,大家觉得那些规定都是口头上的,又没人管,理它作甚?
对症下药,方能见实效。与其在批评中国人公民素养不高上浪费唾沫星子,不如踏踏实实做几件立竿见影的事。现在出台的北京最严禁烟条例,算是在禁烟上迈出了一步—既然方向是对的,就要做得更到位。要想提高公民的公共文明素质,改变国人的许多陋习,就必须制定有效的法规并严格执行。几年前,喝酒之后开车扬长而去,简直司空见惯。后来,酒驾入刑因为严格执行,今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共识。这就是管理的作用。尤其是公共文明层面的管理,其实有着扎实的民意基础,绝大多数民众都会给予理解和支持。
想想20年前,坐在公交车上吸烟的,教师上课时叼着烟卷的,领导干部开大会吸烟的,在集体办公的室内吸烟的,大家尽管厌烦,却无可奈何。这些年,正是因为各种禁烟令的出台,公共场所吸烟的人逐渐减少。这就是进步。当然,更进一步地禁烟,确实会有挑战,尤其是可能会受到相当数量的资深烟民的抵制和阻挠,借着面积大、人口多、执法有难度等因素,合力令“最严禁烟令”束之高阁、有名无实。
正因如此,北京最严禁烟令要“倒逼”出习而惯之的公共文明,注定将是一场韧战。这条法律要落到实处,就一定要有严肃的执法实现习惯的“倒逼”。乐观的是,《条例》中明确了“卫生执法为主、行业监督为辅”的控烟执法模式,明确了公安、城管等部门纳入控烟执法的人员构成,并明晰了不听劝阻者的惩罚依据,与以往的一些禁烟令相比,显然准备更为充分。
文明固然是一种由内向外的生存方式,但它的源头,通常来自公序良俗与法律法规的约束。大家设定一个规则,信仰之、敬畏之,而不是敌视之、对抗之,久而久之,才会下自成蹊、汇流成河,成为一种习以为常的文明。多年之后,当北京的“最严”模式复制到全国、执行到每处,当不在任何公共场所吸烟成为全体国人共同墨守的规则,回看这部“史上最严”的北京控烟条例,一定会有别样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