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车辆按次收费,小轿车1200元/次、商务车1500元/次,海关关员每人每月受贿至少几万元。把住关口,守住国门,是海关肩负的神圣职责,而深圳沙头角海关部分关员却将国家与人民赋予的重任作为“筹码”,明码标价,放纵走私,“守门人”沦落为“放水人”,沙头角中英街反成走私通道。(11月18日羊城晚报)
与一般窝案不同,此次深圳沙头角部分海关执法人员的腐败,因其按岗分赃、人人有份、长期领取的特点,呈现出一种常态化、长期化、制度化的特征。而且,更为恶劣的是,这种常态化和长期化的腐败,已经“光明正大”地浮出水面,根本不加任何遮掩,也无任何惭愧,成为当地一种公开的秘密。或许,也可以反过来说,这种腐败的赤裸与直接,就是腐败行为常态化和长期化日益严重的必然后果。可想而知,在这种显性而嚣张的腐败行为的作用和影响下,所在地的执法秩序会怎样,当地的公众感受会如何。按照常识判断,一种常态、长期腐败的背后,一定隐藏着腐败的泛滥与认知的模糊。
有人会将案件发生的原因,归结为执法者权力寻租的简易和便捷。一方面,海关关员手中握有实际的执法权,特殊的地理环境与商品之间的价格落差,让他们手中的检查权变得“身价不菲”,极为昂贵;另一方面,海关关员权力寻租的过程又非常简便,不需要做过多的铺垫与构思,只要高抬贵手,对走私车辆“睁一只眼闭一眼”不做查处,就可以轻易实现获利。这实在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关人”成为了走私的“协作者”,出现了放车收钱的规则与制度——只要走私的车辆被放行,就要向放行的人缴纳不菲的好处费。而且,貌似公平的是,只看谁放水,不看其职务,即便职务较低,也可以收入更高。这确实是在按权论价。
当权力存在寻租空间,而且缺少制约时,的确会出现腐败的情形;但是,如新闻所描述的那样,腐败到整体性溃败的程度,就不是权力寻租那么简单、那么表层。在这种整体性溃败背后,其实存在着基础秩序的崩溃,正是因为那些支撑具体制度运行的基础秩序崩溃了,人们才会视制度如无物,才会觉得腐败是“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才会从一个制度的执行者,摇身变成制度的破坏者。如果,看不到基础秩序崩溃这个深层原因,就看不到腐败为何如此普遍和严重。
所谓基础秩序,是指社会运行中的基本常识与规则。比如,诚信、守法、敬业。若无诚信,则人不可信,其行为无法判断,做出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也就在意料之中;若不守法,则规则意识不会形成,制度形同虚设,人人把规则视作一种约束别人的东西;若不敬业,则职业道德丧失,工作必然不力,社会道德必将随之滑坡,各种乱象一定层出不穷。尽管,基础秩序并不表现为具体的制度,但却是具体制度的支撑与基础。如果没有基础秩序为制度运行提供坚实的基石,制度就如同建立在一盘散沙之上,虽然看上去完善、完美,但实际效果也只是“看上去很美”,难以成为真实约束,难以形成真正的制度敬畏。
可遗憾的是,如今社会,在一些地方,基础秩序有时真的是溃败的:诚信从一种基本品质成为一种极度稀缺的东西,变得可望不可即;遵守规有时被看成是无能的表现,逾越规则则被视为优越的象征;至于敬业,更是无从谈起,作出违背道德底线的事情,甚至成为竞争中取胜的捷径。结果,在这些地方,基础秩序不再存在,看上去完善的制度也只是形同虚设,成为无用的纸面规定。此时,再加上权力缺少制约,权力存在寻租空间,腐败便容易普遍化,常态化。因此,在面对此种整体性腐败时,必须对症下药:一是建立监督机制,二是夯实基础秩序。从个案纠错出发,厘清边界、建立基础、完善制度,真正有效消除腐败,以及腐败的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