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十来年前,感于时人不分权利与权力,两者经常窜用,遂将此作为个人写作的关键词之一。尤其是时评,它更成为笔者自己的评论主线,带来的弊端是写作模式化。近年来,如果说词汇学意义上的权利与权力,其分殊越见清楚;但现实生活中权力与权利的倒错却依然如故。有时不免慨叹:这样的时评伤不起,批评的现象一成不变,但,批评的文字却不能老是重复啊。无奈,这又是一篇观点上重复的文字,所要批评的还是权利与权力的错舛。
近日,北京市政协委员赵保乐提出建议:应当对微博用户进行信用分级,对存在问题的用户加“黑V”。他还建议尽快在证监会、银监会的经验基础之上成立微博监管会。我不知道赵保乐是谁,只知道他的身份是北京市政协委员,而且他的这番话是在政协会议上的发言。如果此人是一个普通民众,又是在微博上发言,他说什么我都未必在意。但政协委员是一种政治身份,又是在政治会议上建言,且又如此建言,我就无法放松自己的注意。因为根据这几年我的个人经验,每年一月地方两会和三月国家两会期间,都会有一些委员或代表抛出一些“奇谈怪论”。这虽然是多年以前非常体制化的一个词,我用在这里,是指他们的言论和他们的身份不符,好像丝毫没有现代政治文明方面的普通知识。
有了证监会、银监会,就可以按照这个逻辑顺流而下,搞一个什么微监会吗?否。证监会、银监会都是政府机构,属于国务院部委之类。它们的职能是对中国银行业和证券业进行监督与管理。由于银行与证券在中国不是市场主导而是国家主导,因此,对其监管是必要的,这是对权力的监管,甚至是权力对权力的监管。它们的有效性这里存而不论,但毕竟监管的对象没错谱。如果按照赵委员的设计,微博监管会的监督对象是无数网民,如果监督,这是对无权者即网民的监督,亦是对权利的监督。何况赵委员的诉求对象是权力,设若政府真的采纳赵的建言,成立一个微监会之类的机构,那么,让权力来监督权利,势将这种事实上已经存在着的监管给体制化并合理化。
这不妨是由微博监管带出的一个问题,是权利监督权力,还是权力监督权利。根据现代政治文明的一般知识,我们应该对前者说是,对后者说不。权力,无论它是什么性质,本身就有扩张的本能,民主权力如是,非民主权力更如是。在任何情况下,权力的扩张直接就是对权利的伤害,何况它的任何举动都有对权利侵害的可能。所以,如果不是无政府,我们就必然需要权力;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需要它的同时,更需要对它进行监管与控制。否则,这样的权力虽非无政府化,但必然非法治化,并随之黑化。如果说权利监督权力,是对权力负责(为免其黑化);那么,反过来,为权力支招,让权力监控权利,看似对权力贴心,其实是从根本上毒害权力,至少是让它被蒙专制之名。因为只有在政治文明之外,亦即只有排斥政治文明的专制体制,不给民众自由,民众才受到权力的各种监督,包括手机、电脑、网络以及各种视听上的监督。
微博并非没有赵委员所说的问题,但绝不是他提供的解决之道,这样带来的问题毋宁更大。对那些什么都指望用权力解决问题的人来说,他们应该知道,权力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但,这个道理我们知道,好像许多委员和代表不知道。赵委员的建言并非孤立,也不新鲜。还是去年3月两会期间,就有过类似的高论。来自重庆的人大代表,也是中国移动重庆公司的总经理沈长富,他在提案中建议“给电脑、手机都装上监控软件”。提案者身为人民代表,却主张监控人民,岂非咄咄怪事。咄咄不怪的是,不到一年,该代表东窗事发,被法院指控受贿金额达三千多万,于去年11月被判死缓。沈的案例,说明什么?作为重庆电信高官,他是一个权力者,真正需要监督的是他,而不是他所说的那些手机网民。毕竟比权利更需要监督的是权力,这是一个普世性的政治原则,恳希我们的两会代表能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