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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申论备考:《求是》精选二十四
http://www.gdgwyw.com       2011-10-27      来源:广东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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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评论员:谱写科学发展新篇章
—— 热烈祝贺 “两会”胜利闭幕

 

  阳春三月,万象更新。在这生机勃勃的大好春光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完成预定的各项议程,胜利闭幕了。我们对“两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祝贺!

 

  一年一度的“两会”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年“两会”,是在我国“十一五”收官、“十二五”开局的关键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殷切嘱托,肩负着承前启后的历史重任。人大会议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各项重要报告。“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确定了我国“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对未来五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十二五”规划纲要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是动员和指导全党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我们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国家面貌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我们战胜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超级计算机等前沿科技实现重大突破,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隆重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我们办成了一系列大事,办好了一系列喜事,办妥了一系列难事,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取得重大历史性进展,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生机和制度的优越性。

 

  过去五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这一切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十一五”的成就再次雄辩地证明: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们进一步提高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增强了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加深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优势的认识。这些成就和经验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极大地鼓舞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的豪情与信心。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新局面,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今年“两会”精神,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使经济增长真正建立在结构优化、质量提高、效益改善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提高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防止经济出现大的波动。要把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消除输入性、结构性通胀因素的不利影响,消化要素成本上涨压力,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坚决抑制价格上涨势头。要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节能减排,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做好群众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人民幸福安康。要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扎实推进对内对外开放,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大动力。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二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满载“十一五”的辉煌,憧憬“十二五”的前程,我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目标赋予新使命,责任重大,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拓进取、埋头苦干,在开局之年争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业绩,为胜利实现“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
(郭声琨)

 

  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又是后发展欠发达的边疆地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不仅事关广西改革发展大局,而且事关边疆安宁和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努力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形成了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巩固发展。

  

  一、坚持科学发展,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的物质保障

  

  经济发展是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我们坚持“后发展不能后科学发展”、“欠发达不能欠科学发展”的共识,围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确立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主题,产业、交通、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增强全区综合经济实力,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物质保障。

 

  我们坚持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把调整经济结构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着力构建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着力打造14个年产值超千亿元的产业,加快培育和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重点发展南宁、柳州、桂林等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以南宁为核心的北部湾城市群和桂中、桂北、桂东南城镇群,推动城镇化跨越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着力打造一批年产值超百亿乃至千亿元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积极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自主创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跨越发展,推动民族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十一五”期间,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7%,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9%,工业化率由1.39提高到2.4左右,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了从农业主导型向工业主导型的历史性转变。

 

  二、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的社会基础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的治本之策。我们坚持民生为本、民生优先的发展理念,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做好全区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工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采取非常措施重点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围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坚持深入持久地实施“爱国固边”战略,先后在边境地区8县市投入37.9亿元,开展三次大规模的边境建设大会战,重点解决边境0—20公里村屯群众住房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并对0—3公里内的居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大力扶持发展甘蔗、烤烟、桑蚕、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和口岸经济,增强边境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到2010年,8个边境县市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了5番多,财政收入增长近5倍,240多万边民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

 

  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针对我区贫困地区大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实际,我们坚持把扶贫攻坚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抓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以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抓好产业扶贫,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解决温饱,并配套采取教育扶贫、劳务输出扶贫、异地安置扶贫等多种措施,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十一五”期间,全区共投入70多亿元,分三批对贫困村全面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覆盖农户134万户577万人,其中扶持贫困农户83.5万户365万人,帮助114万农村人口脱贫,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060个贫困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为解决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我们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先后在革命老区东巴凤三县、大石山区五县、桂西五县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统筹开展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建成一大批交通、水利、供电、人畜饮水、通讯等项目,新建、改扩建四级公路和通自然村(屯)道路3.37万公里,解决了1063.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开展少数民族群众危房、茅草房和村寨改造。针对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条件落后,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我们结合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筹措资金15亿元对10万户农村危房、茅草房进行改造,投入8亿多元,实施连片50户以上的1157个少数民族村寨13.4万户59万人的木结构房屋防火改造,完成电改、灶改、水改、寨改工作,提高少数民族村寨自防自救能力。


  三、正确处理民族关系,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区,民族关系是我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的基础上,审慎处理民族关系,妥善化解各种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因民族问题引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最大限度化解民族关系的消极因素,最大限度激发民族关系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凝聚各民族的人心民意,共同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共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切实保障各民族利益平等。对待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我们坚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多帮一把,认真贯彻落实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倾斜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探索建立民族利益的平衡机制,通畅各民族群众利益的诉求渠道,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扶持上注意保持各民族的平等,使各民族群众在利益分配上保持平衡。

 

  妥善处理涉及民族问题的社会矛盾。我们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找出农村“三大纠纷”、库区移民补偿安置、征地拆迁、环境污染、资源开发、重点工程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各种可能影响民族关系的热点问题,把握各种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趋势和苗头。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防止把一般社会矛盾混同于民族矛盾,防止把少数民族群众个体之间的利益纠纷混同于民族利益纠纷,防止把经济利益纠纷混同于民族政治分歧。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同矛盾纠纷采取不同方法解决,对于涉及民族关系的人民内部矛盾,采取教育、疏导、沟通、化解的办法解决。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预防和化解涉及民族问题的突发事件预案,努力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积极倡导各民族互学互尊互信。我们积极倡导鼓励各族群众互相学习其他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互相尊重其他民族的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互相信赖其他民族的关怀和帮助,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自信心和自豪感。避免对各民族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进行简单化的对比评价,妥善处理因对不同民族传统和特性缺乏应有的了解而导致的各种误解和矛盾。

 

  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关系的不法行为。我们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坚决依法打击各种危害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加强反渗透反颠覆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蓄意挑拨离间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紧密结合广西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切实抓好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来。

 

  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我们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把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基本道德规范;坚持开展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逢十周年庆典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大力表彰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教育群众,带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培养和造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骨干力量。我们坚持人是事业之本的科学理念,着力建设政治素质强、政策水平高、民族专业知识丰富、作风务实的民族工作专业队伍和支持民族工作的知名人士队伍、支撑民族工作决策的顾问队伍。对有文化有工作经验但未达到一定学历的少数民族干部,分期分批选送到党校和大中专院校进行学历培训;对有一定学历但缺乏工作经验的少数民族干部,实行上岗前专业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单位、发达地区、上级机关挂职锻炼;把少数民族人才开发纳入全区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开发专项规划,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地区急需人才。目前,全区有少数民族干部41万人,是自治区成立时的13.4倍;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区干部总数的36.2%,比自治区成立时提高了13个百分点;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少数民族干部约占43.5%,超过少数民族人口比例5.2个百分点。

 

  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民族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紧密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健全民族工作机构网络,各级党委、政府都有专门负责民族工作的部门。完善民族工作责任制,明确做好民族工作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做到责任落实、任务到人。建立完善督查考评和奖励机制,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常抓不懈。

  (作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把创先争优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紧密结合起来  
(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当前,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正在全党深入开展。如何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需要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创先争优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强大动力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必须经过全党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方能取得实效。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形成持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的动力机制,是关系学习能否持之以恒的必要条件。学习的动力,包括各个方面促进学习的条件,如关于学习的考核、评比、奖惩等方面的制度,关于干部提拔选任的导向效应、关于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评议制度,等等。然而,说到底,学习要靠自觉,只有使学习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自觉行为,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才能真正学出实效。所有制度都是通过外在力量转化为内在动力来发挥作用的。党组织和党员自身的内在的需要,对促进学习才是一种最根本、最有效、也最能调动党组织和党员学习自主性的动力。我们说创先争优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强大动力,正是从这个角度讲的。

 

  创先争优是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一种全方位的工作要求。基层党组织是否先进,共产党员是否优秀,都需要在工作中体现,其中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工作责任、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工作影响,等等。从一定意义上说,工作的要求就是学习的要求,只有加强学习,才能适应和胜任工作。一方面,要努力提高理论素养,牢固确立理想信念,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形成合乎时代要求和实践需要的先进的工作理念,这就需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知识和党的历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另一方面,要努力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熟悉并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这就需要加强业务知识、实际工作本领等方面的学习。

 

  学习的途径很多,不仅有课堂上和书本里的学习,也有实践中和工作中的学习;不仅有个人学习,也有向他人学习。只有通过各种途径的学习,党的组织和党员才能不断适应工作要求,表现出自己的先进性和优秀特质。创先争优作为一种学习的动力,既在客观上提出了学习的要求,推动和促进着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学习,又在实际中表现为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学习的态度和精神。那些勇于推进党的基层工作创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走在前面,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并得到群众赞扬的基层党组织,那些很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素质高、作风好、热心为群众服务,为群众拥戴的共产党员,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重视学习。由此可见,学习对于创建一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做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与其他外在的要求相比,工作本身的要求更能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持久的和内在的动力。

 

  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创先争优的基础工程

 

  创先争优既是以促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旨的活动,又是党的自身建设的一种常态化要求。党的基层组织的先进性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中国共产党性质和内在特征的体现,与中国共产党的存在和发展相伴始终。我们要通过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等,探索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保持先进性和广大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新途径和新形式,形成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而形成这种长效机制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要不断学习,使党的基层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

 

  学习型党组织与先进党组织、学习型党员与优秀共产党员有着内在的联系。从一定意义上说,学习型党组织本身就具备了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学习型党员本身就具备了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首先,学习型党组织通过有组织、有目标、有方向的学习,强化了党组织内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创造力,从而提高了党组织为实现既定目标所需要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效率,使党组织的先进性得以更好地体现和发挥。其次,学习型党组织内部浓厚的学习热情和创新意识,党组织成员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切磋、相互竞赛、比学赶帮的氛围,不仅对每个党员都具有很强的激励和促进作用,而且为每个党员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客观环境,使每个党员都能够表现得更为出色,更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次,学习型党组织所坚持的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超越、追求先进的品格,正是党的基层工作创新所需要的,是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在新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下保持先进性的新途径、广大共产党员在新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必须具备的主观条件。第四,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共同的理想信念教育,增强了党员为共同目标努力奋斗的决心和信心,强化了党组织整体和每个党员克服各种阻力、战胜各种困难的能力和精神,使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能够始终坚持不懈地为党的目标而奋斗。第五,学习型党组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勇于实践的精神,能够保证党的组织及其成员始终不脱离鲜活的实际生活与实际工作,始终不脱离人民群众,了解实际中的各种问题,了解群众的喜怒哀乐、甜酸苦辣,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通过自己的实际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如此等等,都说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于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对于党的基层组织永葆先进性、广大共产党员始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我们也可以说,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种表现形式和一项重要内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要求,同时也就是创先争优活动对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这些方面的要求,是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只有把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紧密结合起来,两者相互借力,相互促进,才能取得更好效果。


  三、坚持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在实践中的统一

 

  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有机统一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实际工作中,是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既能够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有力的动力支持,也能够为创先争优活动奠定坚实持久的基础,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把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紧密结合起来,是对基层党的建设的一种更高要求。首先,它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实现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在内容上的统一。所谓内容上的统一,就是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各项具体要求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绝不能使两者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互不搭界的现象,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歧义。其次,它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实现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在形式上的统一。各领域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探索形成了很多既生动活泼又行之有效的形式,这些形式虽然各具特色,但从本质上说是一致的。如果简单地把两者分开,或者各搞一套,就会使党员对活动目标的认识变得模糊,把本来清晰的东西变得复杂化。当然我们所说的形式统一,是指同一个基层党组织通过统一的活动形式来实现本来一致的目标,避免为活动而活动的形式主义,而不是说不同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遵行同样的活动形式。再次,它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实现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目标上的统一。从根本上说,这两者都是为了促进基层党组织更好地体现先进性和促进共产党员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这种一致性要求我们在活动内容和方式的设计、活动效果的评价和考核、各种长效机制的建设等方面,紧紧围绕整体目标来进行,而不可忽视目标本身去追求活动的多样性。否则,不但会增加活动的成本,还会在党员中引起不良反应,影响目标的实现。第四,它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实现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上的统一。由于创先争优活动在具体实施中偏重于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在具体实施中偏重于党的思想建设工作,所以,在基层的实施中领导工作应当有比较明确的分工。两者在本质上的一致性,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对两方面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筹划、统一推进,不可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否则,就会分散力量,事倍功半,难以收到良好效果。

 

  坚持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在实践中的统一,要把阶段性目标与长远性目标统一起来,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局的高度,从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视角,认识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下大力气建设关乎党的基层工作长远发展和党员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的长效机制,使遍布于各行各业各领域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及时得到认真总结和理论概括,好做法及时上升到规范化、制度化的高度,使创先争优真正成为党的建设的常态化要求,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保持一种恒久的创先争优激情,为保证我们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打下更为牢固的组织基础。

  (执笔:戴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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