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2016年2月,演员马伊琍在微博发表长文,批国内的机场和火车站的母婴室形同虚设。获得十几万网友点赞。近年来,类似“母婴室不为母婴设”的情形屡屡发生在我们身边。
2015年12月1日晚,北京市规划委在其官微上发布《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其中建议在客流量较大的车站设置母婴室,一般车站在无障碍卫生间内设置母婴功能设施。
【解析】
在公共场所设立专供母亲哺乳之用的母婴室,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举和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指标之一。
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导致很多公共场所还没有设置母婴室,已经设置的母婴室也“形同虚设”。然而,这直接原因是公共场所管理者对设置母婴室的认识还不深刻,对母婴室的设置、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近年来,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各种新式建筑层出不穷,当我们走进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时,往往会惊叹建筑物的富丽堂皇,可是很少够照顾到类似母婴室这样的细节。事实上,这些场所缺失的不只是母婴室,一些公园厕所配套不足,某座大桥主体完工,引桥没有建设,导致行人无法通过等,种种现象表明,缺乏的是城市的“温度”,是人性化的服务。
【具体措施】
第一,全社会提高保障哺乳权和保护母亲的意识。
第二,城市规划需要建设者细心设计,全面规划,要更注重实用,从使用者的角度去感受,去完善。
第三,应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必须设置母婴室、母婴座位,并对其管理和运营出台制度,进而让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在规划之初就能给母婴室留出一席之地。同时,配套惩罚机制,施加压力,予以倒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