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命制面试试题
办法明确规定,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面试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命制面试试题,包括面试测评要素、试卷结构、试题数量等,并最终编制面试题本,包括面试试题、测分标准、评分参考等内容。
这一规定,不仅从法律层面上规范了面试题本的制定,而且会使面试试题专业度更高,更加切合广大考生所报考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华图教育建议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重点关注一下自己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理论梳理,亲身实践。
二、严格规范考场管理
办法明确规定,面试考场会设置面试室、候考室、备考室、考务办公室等,各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在面试考场内使用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面试考官、考生和相关面试工作人员都会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指定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室会配备录像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
考场如战场,良好的考场管理规定让广大考生吃了一剂“定心丸”,也让考生打消了“面试有猫腻”“面试靠关系”的疑虑,专心大胆的展示自己,奋战公考。
三、严格管理考官、工作人员
办法规定,面试考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比较丰富的人事管理、人才测评等方面的经验或具有一定年限的机关工作经历,品行优良,公道正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工作纪律,恪守行为规范。还应当能够讲普通话,口齿清晰,表达流畅。
担任面试考官前一般应当参加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专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培训后,经考试考核合格的颁发面试考官资格证书。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对面试考官参加培训情况、面试场次数量和行为表现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建档登记;对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担任面试考官。
同时面试工作需要,配备计分、计时、核分、引导、技术保障和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人员。每个面试室应当配备1名监督员,面试监督员未到面试现场的,不得进行面试。未经监督员签字认可的,面试成绩无效。
考官和工作人员相辅相成,他们素质的提高也是公务员面试规范的重要体现,如果考官和工作人员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那于考生的仕途,于公务员队伍的建设都是极大的不利。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办法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违反面试纪律的人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其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回避制度的执行进一步确定了公务员面试的公开透明性,也是我国建设法治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脚步,更是广大考生的福祉,望考生都能如愿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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