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考查的方向非常多,每年的考试热点也不尽相同。但是近几年来,每年都会出现的一类题目就是——城管执法。考查形式既有普通的题目又有材料题,考查能力上既可以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又可以考查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考查角度上既可以考查城管暴力执法又可考查城管柔性执法。那么面试真题到底如何出?为何考官总会出城管执法类的题目?此类题目该如何作答?
一、真题展示
例1、城管清理无证小摊贩,却对居民日常生活起居造成不便,群众有同意也有反对,反对者反映城管在盲目执法,对此你怎么看?
例2、某商场装修时产生很多建筑垃圾,堆放在商场门前,城管多次要求清理,但商场未加理睬。城管强行将建筑垃圾搬到商场内,商场工作人员进行阻拦,双方发生争吵,继而产生肢体冲突,引起很多群众围观。你是该商场的负责人,你会怎么办?
例3、最近,出现一种现象,城管工作人员暴力执法(暗语陕西踩人等事件),有关部门作出解释说是临时工,对此很多群众都很不满,针对这种情况,谈谈你的看法。
例4、资料:近日,一条“济南城管下跪劝商贩”的微博引起舆论关注。在对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清理的过程中,一位叫杨珂的城管与女商贩发生争执。争执中女商贩抱着孩子下跪,杨珂见状也向女商贩跪了下去。事后杨珂称,自己承受不起,只能“下跪还礼”。近年来,城管执法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各种暴力执法或遭遇暴力抗法的报道不断见诸媒体,城管俨然成了暴力执法的代名词,饱受指责,但是,下跪的杨珂却展现了城管的另一面——柔情执法,平等对话。
问题:对于下跪这种柔情执法你怎么看?政府怎样加强城市管理才能让群众满意?
例5、你是一名城管队员,现在有一位老大爷当街摆摊,请你去劝阻,请现场模拟。
二、城管执法意义何在
考官之所以爱出城管执法类的题目,是因为在现代社会,城市管理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或者途径,对于建构和谐社会、建设宜居城市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自然,城管执法类题目便成了公务员面试的一大热点。
三、城管暴力执法的现状、危害、原因
城管成立的这些年以来,由于它只承担执法职权,限制各类违法行为,且管理的对象多为社会底层人员(如小摊小贩,且基本上是无照经营、乱摆乱行),因此有悖于公民同情弱者的心理;加之全国城管组织无序发展、肆意扩大自己职权、不分优劣增加城管人员,出现不少暴力事件。如摆摊卖西瓜的果农与城管发生肢体冲突后倒地死亡,高考[微博]生拍摄城管粗暴执法遭围殴受伤被迫弃考,青岛市城管强拆军区大院警卫室,济南市一名占道出卖气球的小贩小李与该区城管人员发生争执被对方打成了脑震荡……
本应是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者,应为改善人民的生活做出贡献,却伤害了许多人,让“城管”这个词变成了贬义词,这种暴力执法很大程度上给社会带来许多危害:
1.以暴制暴,暴力抗法越演越烈,流血冲突不断。暴力执法的一个直接的逻辑结果即是暴力抗法。
2.执法成本越来越高。一些地方政府动用财政资金给城管配备了俨如防暴警察的保护装备,如上海浦东部分城管队员开始装备钢铁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和反光背心,三年内所有城管队员将人手一套。上海、北京等地的城管甚至还在监视“无证摊贩”时装上了监控设备。暴力执法遭遇的纠纷官司也额外地增加了行政成本,而所有的公共管理费用都是取之于纳税人,如此看来,最终受拖累的还是百姓。
3.城管本是法规的扞卫者,是国家和城市的执法者,如若暴力执法,则会让法律权威受到挑战,政府形象受到影响。
城管暴力执法的原因主要为以下几点:
1.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不够强,没有进行专业培训,在城市管理执法中运用粗暴、野蛮手段以达到严格执法目的屡见不鲜,不按规定执法、徇私枉法现象层出不穷。
2.执法观念滞后。执法者的核心理念应为民服务,需要更多地突出“服务”色彩,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思想意识,在具体的工作中,从民众角度出发,简化各种手续的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3.规范管理、长效管理机制相对较弱,具体表现在部门间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和措施不落实。
四、城管执法建议
(一)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倡导文明执法。严格按照城管的选拔标准,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人才,加强培训教育,让城管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不断提升广大执法者的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促进者。
(二)构建科学的执法制度体系,有法可依,严格依法执法。完善执法管理机制,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监督,集中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管理工作,大力推进执法行动公开,真正把执法活动置于阳光之下,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努力让群众感受到执法规范化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四)不断创新执法手段,实现城市管理方式转变,如数字化城市管理(如沈阳部分地区所有城市设施都有数字身份证,一个下水井盖被盗了,只要一两个小时就能解决)、献花执法、微笑执法等新执法管理方式的大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