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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2012年茂名市考录公务员体检工作事项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2-07-03      来源:茂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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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法》、《广东省2012年县级以上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本市县级以上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拔职位等额的比例确定了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见《茂名市2012年县级以上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发现体检、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或不适宜选拔为公务员的情况,可来信来电反映(电话:0668-2976951、3916628,通信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为7月8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报到、体检。不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3.公务员职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其中,公安警察职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4.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


  6.体检费用:男考生280元、女考生300元(请自备零钞),政策减免的除外。


  附件1:体检须知


  附件2:体检对象名单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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