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录用杨芸为公务员(人民警察)
公示的通告
揭市人社[2011]282号
根据粤人社发[2011]43号文精神,市公安局试验区分局220005001职位递补对象杨芸同志,经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并报省公安厅审核同意,拟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
现予以公示,时间七天(2011年9月23日至29日)。
受理单位: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联系电话:8768028,电子邮箱:jygwygl@163.com);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