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
2019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4)
http://www.gdgwyw.com 2018-06-1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1.蓝天市文化局和公安局在2006年的一次联合执法中发现本市B区的楚天歌舞厅存在安全隐患,以共同名义给予2000元罚款,楚天歌舞厅不服,向B区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B区人民政府收到复议申请后7日内进行审查,决定受理与否
B.B区人民政府告之楚天歌舞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D.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2.下列关于设立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评价
B.部门规章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C.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D.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任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
A.进行领导和决策
B.进行监督检查
C.进行管理和服务
D.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4.小李于2013年10月2日与某软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9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4000),小李于2013年11月2日到公司上班。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小李与公司之间于2013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B.小李与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
C.在试用期小李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D.公司在合同期间无权单方面对小李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5.关于平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平等是历史的范畴
B.人人平等这一观念的确立是因为宗教的兴起和不断的传播
C.平等是人和人的对等对待的社会关系
D.平等要求采取一视同仁的普遍原则,反对区别对待
【下面是参考答案与解析。如果你认为题目或解析有误,可点这里给我们纠错。】
1.答案: 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而第十八条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故选D。
2.答案: C
解析:
本题是考查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处罚法的题。《行政许可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但行政处罚法没有相关规定,A项错误;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和《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部门规章只能对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实施的具体规定,但可以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设定一定的行政处罚,B项错误;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D选项错误;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C项正确。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C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A项正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本题中小李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3200元。B项正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小李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C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C。
5.答案: D
解析:
D项说法过于绝对,平等并非采取绝对的一视同仁,而是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平等权表达的是权利主体在法律所限定的范围内的平等。范围的限定决定了这种平等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相对性的理解:
一是现实权利的平等是相对的——法所确定的平等权是一种形式表达上的平等,而不就等于实际平等,或权利实现结果上的公平。究其原因在于,个体本身在能力(素质及其所拥有的实现权利的条件)上,以及社会对权利和义务及其保障在分配上存在着差异。
二是其他基本权利的享有是相对的——就对那些可以在一定条件被限制或剥夺的权利(如人身自由、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财产权等),以及因群体类别不同(如一般群体与特殊群体)而生的不同权利的享有而言,公民之间的平等是相对的。如,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与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在政治领域中所享有的权利就不可能是平等的。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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