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用益物权〕是指对于他人之物,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
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
3、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4、用益物权的客体是不动产。
二、用益物权的种类
地上权、地役权等是基本的用益物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资源使用权、采矿权、国有企业经营权、渔业捕捞权、狩猎权、水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