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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考点储备(24)
http://www.gdgwyw.com       2014-01-2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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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行为。


  一、民事行为成立的条件(预测题)


  1、一般民事行为成立的条件:


  (1)行为人。  (2)意思表示。  (3)标的。


  2、民事行为的特别成立条件   指特别的一些民事行为成立所需要的特有条件。


  二、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预测题)


  1、一般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民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


  指一些特殊的民事行为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具备的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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