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电脑信息员2名,疫苗异常反应处置相关法律事务类人员1名,疫苗配送司机2名,具体岗位详见《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立场坚定;有敬业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开朗,言谈举止得体,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需24小时备勤,经常性加夜班);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疫苗配送司机年龄不限;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者优先,特别是参加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由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汕头市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通过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至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时间2天。
2.报名地点: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商业城金潮家私五楼)。
联系电话:0754—89961836
3.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者通过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下载并填写附件2《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的专业与国内高校专业不一致的,提供所学主干课程表。应聘人员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报名。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资料按照岗位条件审核后确定面试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素养、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1.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情况。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人选,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公示。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潮南区卫生健康局与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聘期一年。聘用人员由区卫健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管理。聘用人员薪酬实行与正式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同岗同酬,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按入职后同等条件下的正式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电脑信息员和法律事务类人员执行入职后正式在编十级职员工资;司机执行技术工中级工工资。按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将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等工作。应聘人员应严格落实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报名时按规定佩戴口罩,做好有关防护措施,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如报名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报名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五、发布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潮南区卫生健康局
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