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公告(第二期)
根据《中山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中山残联〔2020〕3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大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奉献精神。
2.具有本市户籍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残疾军人2名,精神或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1名(本条款中的“直系亲属”指与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在同一家庭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
3.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
4.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6.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优先聘用:
(1)应届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
(2)曾从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且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或从事过与残疾人服务相关工作;
(3)具有残疾人康复、教育等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
(4)有社会工作者证书。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3.报名地点:中山市大涌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公共服务办公室(地址:大涌镇励志路1号)。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大涌镇招考机关及下属部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或到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智力或精神残疾人亲属出具户口本或者出生证等关系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需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相关资料、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按成绩50%计入总成绩,试题主要测试相关职位要求的专业和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涌镇政府网站公布(网址为: http://www.zs.gov.cn/dcz/index.action,下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上午15:00-17:00。笔试地点:中山市大涌镇党群服务中心(大涌镇励志路1号)。
考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答辩和电脑实操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录用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每个环节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60分者则不能入围,总成绩(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不低于60分者,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以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核合格人员需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入职体检报告。
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未违反计生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通过大涌镇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聘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出现体检对象放弃的,应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七、咨询事项
本公告由大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7725325。
八、其他
1.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2.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要配合完成体温检测,核查“粤康码”“行程码”,自觉佩戴口罩。考生若出现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大于等于37.3℃或粤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情况时,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
3.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21天内有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中山市大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