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中山市东区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档案馆)是隶属于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共1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4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20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中山五路63号东区街道办事处504-1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携带如下资料:
(1)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需有彩色电子照片,本人签名);
(2)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委托报名的,除需提交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一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报考地点(东区街道办事处五楼504-1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须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文字能力测试,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9:00-11:00。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如因疫情变化需升级调整防控措施的,按中山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考生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5)执行;
(四)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负责。
咨询电话:0760-88332536(吴小姐),0760-89885960(陈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投诉电话:0760-88160966(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6日
附件1: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