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2021年第3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涌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聘用人数 |
岗位类别 |
招聘条件 |
岗位描述 |
1 |
纪检监察办公室 |
1 |
中级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法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
|
2 |
市场监管分局 |
1 |
中级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等专业。 |
|
3 |
财政分局 |
1 |
中级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 |
驻村财务人员 |
4 |
卫生监督所 |
1 |
中级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 |
从事卫生监督、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
5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中级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 |
从事财务相关工作。 |
6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 |
中级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法律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等专业。 |
从事综治、司法信访接待等工作,适合男性。 |
7 |
食品药品监督所 |
1 |
中级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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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兴涌社区工作人员 |
10 |
中级/普通 |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涌户籍,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岗位类别相应调整至普通。 |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需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不适症状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过去14日内前往过中风高风险地区等情况的,不得进入报名和考试现场。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8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3.报名地点:中山市大涌镇德政路33号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大涌镇招考机关及下属部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或到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驾驶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按成绩50%计入总成绩,试题主要测试相关职位要求的专业和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涌镇政府网站公布(网址为: http://www.zs.gov.cn/dcz/index.action,下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大涌镇人民政府
考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录用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每个环节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60分者则不能入围,总成绩(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不低于60分者,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以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确定体检对象后,在大涌镇政府网站公布入围体检名单。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按大涌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入职体检有关项目进行。
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未违反计生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通过大涌镇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聘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出现体检对象放弃的,应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七、咨询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大涌镇委员会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0760-87776125。
大涌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