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翠亨新区成立于2013年,位于中山市东部环湾临海区域,北承广州南沙,东眺深圳前海,南接珠海横琴,西连粤西腹地,毗邻港澳,是中山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主阵地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空间载体。
目前,新区正抢抓全省“双区驱动”重大战略机遇和深中通道建成通车前黄金“窗口期”,按照“百年大计、国家一流”标准和“三年打基础、十年见新城、十五年大发展”的开发建设时序,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中山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新中心;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人才支撑,锚准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等主要产业,加快布局一流龙头项目和总部经济,积极承接湾区东岸优质创新资源要素涌入,着力打造湾西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未来,随着深中通道、中山翠亨科学城、中山港客运码头和科技金融新城相继建成,新区区位交通和产业优势将进一步凸显,将成为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的支撑点、沿海经济带的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一极。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职员和事务职员,主要从事项目管理、会计、统计、信息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职业素养好,认同法定机构的管理体制;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良好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及改革创新能力,具有国际化视野;
(三)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有特殊岗位需求的除外);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工作岗位有专业任职资格要求的,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任党务职位的职员应符合《党章》相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职员6名、事务职员7名。
(二)岗位要求
具体详见《中山翠亨新区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职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发布途径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山发布、中山日报、翠亨新区门户网站、“翠亨新区”微信公众号、“掌上翠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考生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2日扫描以下二维码线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所有相关资料(详见报名所需资料清单)的扫描件发送至18646964@qq.com,两者缺一不可,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岗位”,每名考生仅限报名1个岗位。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0760-86952586、18824509856向小姐、17820307496曾先生。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开始至2021年1月22日17:30报名截止,以线上报名提交时间为准。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名所需材料:
(1)《中山翠亨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无效),粘贴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或插入电子相片。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其中岗位需要某方面工作经历的,须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注明该方面的工作经历)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如有其他能证明个人特长、能力或突出业绩的材料,也一并提供。
(7)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
5.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5日,由招聘单位负责开展,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参加云面试。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综合岗位匹配度和报考人数情况进行筛选,按1:10的比例确定并通知进入云面试环节人员,同一岗位符合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足10人,按照实际符合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1年1月24日24时前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云面试
采取视频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工作经验、意愿度等情况,根据云面试评价结果按照1:3的比例确定并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根据云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并公示,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之前会对考生进行证件原件查验工作,考生需携带报考资料以及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以成绩单的方式通知面试者本人,并在“翠亨新区”微信公众号及官网上公示一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主考官的分数高低确定排名。若综合面试成绩、主考官分数均相同,则按副考官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翠亨新区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六)办理入职手续
经批准后,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通知录取人员报到。
五、其他事项
(一)与中山翠亨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后决定是否正式录用,考核合格可续聘。
(二)考生有义务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条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面试成绩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有效期为六个月: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含试用期满不符合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6、试用期满不合格,未能正式录用的。
7、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申请离职的。
(四)应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得进行面试。面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
(五)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招聘同类岗位经面试环节后,如遇应聘人员不足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且进入面试环节的同类岗位应聘人员的意愿及申请,经审批及公示后可进行岗位调剂,调剂人员按调剂后岗位要求进入面试流程。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翠亨新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监督投诉电话:0760-89893054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