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务员考试
2020年中山市水务局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9-28 来源:中山市水务局
中山市水务局2020年第二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山市中顺大围工程管理处、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共2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水务局2020年第二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益一类),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专业代码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178号水务局501室(中山纪念堂侧);交通路线:乘1路、2路、5路、9路、21路或50路公共汽车到中山纪念堂站下即到。
3.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需要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并提交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用于核对身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写清楚的《中山市水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须插入彩色电子照片,彩色双面打印);②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另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的电子版(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zsswzp@188.com电子邮箱,须与《中山市水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版本。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资格审核。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谈环节。
(二)初步面谈
时间另行通知。采用现场面谈方式,主要了解考生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等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并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初步面谈的,于2020年10月27日:9:00-12:00、下午:3:0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面试日期:10月下旬;地点:待定。
2.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3.面试成绩确认:在考试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水务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我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副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另行安排复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中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我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考生面试后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的,三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六)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水务局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山市水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水务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附件4)并签名确认,于进入考室时交给现场监考人员。
(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方能进入考场,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不得进入考场。考务工作人员将收取考生本人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如需留底的请考生请自行复印。
(三)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需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考场前,考生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五)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5)执行。
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水务局负责。
报名及考务联系人:0760—88873305,联系人:黄先生。投诉受理部门:中山市水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8870763
中山市水务局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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