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教体系统集中开展直接选聘公办教师(硕士研究生)公告信息汇总(华中师范大学专场)
为加强中山市教师队伍建设,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有关单位赴华中师范大学集中开展直接选聘,有关信息汇总如下:
一、开展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12日9:00—12:00、14:00—16:00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在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招聘大厅B111和B112,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负责组织开展。部分招聘单位要求提前发送报名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单位的公告。
二、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岗位数量、具体条件、报名和考试方式
详见各招聘单位的公告(附件1)。
五、联系方式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各单位招聘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760-8998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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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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