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直接选聘初中公办教师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地处中山市“北大门”, 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部,毗邻佛山顺德。与小榄港隔河相望,北距广州55公里,南距珠海60公里,东往深圳120公里,鸡鸦水道和小榄水道流经东凤南北两侧。是中山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珠江三角洲的重要商贸城镇,先后荣获“全国文明镇、全国重点镇、国家生态镇、国家卫生镇、中国小家电产业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广东省教育强镇”等荣誉称号。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7年东凤镇文体教育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初级中学教师,受聘教师享受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待遇。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为初级中学学科专任教师7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化学、地理、体育、信息各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2016年毕业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或具有本科学历和高级职称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6〕240号)规定,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6.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5日止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②第二代身份证;③完整的学习成绩单;④2015年、201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获奖证书。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人员请将以上提交的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版发送至东凤镇招聘电子邮箱77836214@qq.com;邮件主题及求职资料文件夹请以“专业+姓名”命名。
三、招聘办法
1、招聘单位将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素养、以及获奖等情况(报名者报名时提供简历及有关证书、资料等),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通知参加面试。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所有证书原件,如发现资料有不真实,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招聘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应聘人员有关面试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形式包括片断微格课(备课30分钟,上课15分钟)、职场问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等。
2.招聘单位将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与考察, 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22781982 13531880696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二路198号
联系人:谢主任
附件:
中山市东凤镇文体教育局
201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