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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务员考试
2016年中山市东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6-07-21      来源:中国中山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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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东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山市东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中山市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山市东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共4人,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七)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即2016年8月17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8月19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63号东区办事处5楼510室;交通路线:乘坐001路、006路、12路、023路、071路、208路公交车到东区办事处下车。


  4、联系电话:0760-88386952、88306261,联系人:程小姐、方小姐。


  5、监督电话:0760-88160966,中山市东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须插入电子版照片);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原件);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市东区政务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市东区政务信息网公布。


  3、面试由东区办事处组织实施,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市东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东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2016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附件1-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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