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2016年第二次选聘8名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6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我区拟通过自主选聘方式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8名,现将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小学选聘语文、数学及美术学科教师7名;
2.初中选聘英语学科教师1名。
二、选聘范围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本市生源免费师范生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须在2017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
2.应聘者报名
3.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确定拟考核人选;
4.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批;
5.体检及考察等
6.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下载报名表(见附件),请于7月20日前将报名表、名册表、个人简历及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电子档发邮箱zskfqjb@163.com,联系人:钟老师(0760-88283311),徐老师(0760-89893886);过期不再受理。
六、考核内容及时间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综合答辩,部分学科加试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时长等按招聘方案确定。
2、考核安排
7月下旬,我区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名单,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开发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