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21年高层次后备干部人才招聘公告
西江明珠 湾区新秀—广东肇庆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和“广佛肇经济圈”、珠江—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下辖8个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和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肇庆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是推进泛珠三角合作、连接大西南乃至东盟的重要节点。肇庆风景秀丽、人杰地灵,先后荣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称号。肇庆正在努力建设彰显中国特色、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是广大英才干事创业、放飞梦想的大舞台。
为培养储备一批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后备干部,我市决定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诚招优秀博士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重大发展平台干事创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60名以上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学习成绩优秀,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博士后出站;
4.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学习以来被评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担任过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并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排在市直重要职能部门的事业单位或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工作。
2.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安排在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工作。
3.发展研究专员。主要安排在市直重要职能部门或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工作。
四、有关政策
(一)使用管理
引进博士由肇庆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采取不定期专题培训、抽调到重大专项工作专班锻炼、选派到基层挂职培养等措施进行长期跟踪培养,并安排参与重点改革项目、重大专项任务、重点课题研究或技术攻关项目,促其成长为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后备领导干部。
(二)聘用考核
1.入职事业单位的博士,与工作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安排在管理岗的,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聘任为管理岗七级(正科级)。安排在专业技术岗的,首次聘用可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中级岗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允许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工作成绩突出的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
2.入职市属国有企业的博士,与工作单位签订3—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列入市国资系统企业管理人员人才库。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聘任为市属国企中层干部,或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助理或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助理等职务。
3.入聘发展研究专员的博士,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工作满一年后进行综合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双向选择到事业单位或者市属国有企业任职。
引进对象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可调任国家机关公务员。引进对象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
1.入职事业单位的博士,工资福利按编制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加上人才补贴年收入可达38万元以上)。
2.入职市属国有企业的博士,工资福利按不低于市属国企中层正职标准执行(加上人才补贴年收入可达42万元以上),同时还可享受企业视贡献发放的年度绩效奖金。
3.入聘发展研究专员的博士,年合同工资额为30万元(加上人才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年收入最高可达50万元,试用期内薪酬按照合同约定工资的80%计发)。
(四)待遇保障(人才补贴事项)
1.生活补贴:在5年服务期内,给予引进对象每人60万元的生活补贴,按每月1万元发放。
2.住房保障:引进对象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自行租房的,给予2000元/人/月租房补贴,以上待遇最长可连续享受3年。在肇庆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3.配偶安置:引进对象配偶符合相关岗位引进条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协调安排工作。对随迁来肇暂时没有落实工作的配偶,每月发放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24个月)。
4.子女入学:引进对象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优先就近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20日。请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肇庆市“高层次后备干部人才引育计划”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发送到邮箱:zqrczp@126.com。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初审。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有关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三)面试。采取线上线下面试的方式,确定初步入选名单。
(四)体检。统一组织初步入选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委托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提供鉴定材料。
(六)确定拟引进对象名单。
(七)公示。将拟引进对象名单在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协议(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进入面试和体检环节的考生,来肇后统一安排食宿,凭相关证明材料领取交通补贴(省外考生1000元/人、省内考生500元/人)。本公告由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8—2265988(肇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肇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