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机关单位干部队伍力量,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4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岗位
肇庆市法制局、肇庆市金融工作局、肇庆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肇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肇庆仲裁委秘书处等5个单位,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岗位10个,共14名。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肇庆市内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工作经历满2年或以上(含试用期)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与原单位有约定服务年限内的和聘任制公务员除外)、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5月12日。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必须经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推荐;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达中央和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或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选调机关班子成员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5月22—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qing.gov.cn/)或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下载《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2.报考人员应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加具意见(乡镇公务员由乡镇党委加具意见)。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查阅及提交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4.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可直接到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八栋103室市府办人事科。
5.资格审核。市府办人事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通过审核的,将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并追究责任。
6.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宇媚、李晓霞,联系电话:0758-2239143,传真:0758-2298123,邮政编码:526040。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综合知识,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选调从事公文处理、文秘写作、政策理论研究、综合分析研判、文字写作等工作的岗位,单独测试写作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9:30至11:30,笔试地点:肇庆市人民政府小礼堂。
3.笔试成绩在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面试。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者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按成绩高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由市府办人事科负责通知面试时间。
面试由市府办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六、总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计算, , , , 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在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考录公务员的标准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察组按照规定进行考察,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及相关信息。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选调人选,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后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体检、考察工作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调动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监督检查
中共肇庆市纪委驻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对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投诉电话(0758-2220829),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本公告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