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部门和各镇、村(社区)的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围绕群众多样化需求,整合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根据省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2016〕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人员)。我公司受封开县各镇人民政府委托招聘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99个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各招聘1名专职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至40周岁(1975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六)高中以上学历;
(七)熟悉电脑操作、办公软件;
(八)坚持“就近、属地”原则,在本村(社区)的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工作职责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
(二)熟悉村公共服务站服务事项登记、办理条件、流程和承诺时限,熟练掌握各项服务事项办理的操作技能;
(三)热情接待申办人,对申办事项按规开展即办、导办或代办工作,对前来咨询或提交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四)协助做好村委会相关工作;
(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方便申办人办事需求。
四、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用工方式管理,由劳务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
(二)专职人员的组建费用由县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报酬待遇按村(社区)“两委”干部发放(含个人和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费)。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所在镇人社所。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6年11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到各镇人社所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现场填报《封开县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计算机技能实操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留意电话或手机信息。
七、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在考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各镇公示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封开县创辉劳务公司与专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经镇村考核合格后续签。
九、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附件
封开县创辉劳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