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2016年公开招聘20名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四会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7个职位,共招聘20名教师(详见附件1《广东省四会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并将于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1980年6月23日至1998年6月23日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限制;招聘岗位另有要求除外。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入户籍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即2016年6月23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rsw.gov.cn)或四会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dsihui.gov.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四会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3)。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6月2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持《广东省四会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修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合格证(或成绩单)、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到四会市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地址: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市行政中心五馆科技楼五楼)进行报名。应聘四会中专实训指导教师的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和相应中级(含)以上技能证或助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除《广东省四会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外,其他证件、证明要求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见附件2)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的通知》(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前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经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四会市教育局核发考生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咨询四会市教育局。电话:0758-3333852。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分的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单科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我局将编制好的考生详细信息在笔试前在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四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四会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常规知识、教学技能、新课程改革的理念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
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四会市教育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四会市教育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确保新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四会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以及放弃聘用的,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5)。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四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四会市教育局网站。
招考政策咨询: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四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8-3333852)
附件: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的通知
四会市教育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