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政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六稳”工作部署,落实“六保”任务指示精神。根据我局优质落实民政工作实际需要,我局直属单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9名,聘用期限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共9名。承担我局直属单位相关日常工作(岗位见下表)。
单位名称 |
岗位设置 |
招聘人数 |
备 注 |
市福彩中心 |
福彩公益服务工作 |
2 |
|
市养老中心 |
养老服务工作 |
2 |
|
市救助站 |
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
2 |
|
市殡葬所 |
殡葬一线服务工作 |
3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因工作性质等原因设定如下):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例如:大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退役士兵等)。
注明:符合以上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保证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
具有应聘岗位本地户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湛江市民政局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12月23日-12月25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求职者自行选择应聘岗位,并按要求填写《湛江市民政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表可在湛江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下载),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邮箱:gdzjmzj@126.com,报名材料命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设置”,应聘者不得同时应聘2个及以上岗位。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湛江市民政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名为姓名.JPG,大小为20KB以下)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上传);
(4)有关证明材料(如有下列情况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提供贫困户证明材料(拍照上传),在扶贫系统中能查验。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就业创业证》(首页及认定页面拍照上传)。
(5)其他资料。
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首页及认定页面拍照上传);
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士兵的,需提供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就业创业证》(首页及认定页面拍照上传)。
(三)资格审核: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未通过的不再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三、确定人选
疫情防控期间,招聘程序相应简化。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应聘符合条件的求职者中择优聘用。若应聘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符合岗位条件的直接进入体检环节;若应聘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则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从符合条件应聘者中择优确定人选,额满为止。
四、体检
拟聘用名单确定后,由湛江市民政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的,空岗可从应聘人员中按报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招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岗位职责及服务期限
1.岗位职责:发挥优势专长,协助做好健康养老、儿童福利、困难救助公益慈善等民政相关服务工作,促进我市民政事业发展。
2.服务期限:工作服务期限为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二)薪酬待遇及相关保障
待遇:年薪约4.2万元(年薪含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年终一次性考核奖金等)。
(三)日常管理及考核
本次招聘的就业困难人员由直属单位领导和安排工作及考核,接受局机关监督;由直属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约定和兑现相关薪酬待遇。合同期满后,双方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者履职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拒不履行岗位职责,或违反管理规章制度,出现严重失职,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等情形的,应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注意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湛江市民政局电话:3221639。
附件:
湛江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