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务员考试
2020年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27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12-04 来源:坡头区人民政府
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关于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公告
根据公安勤务工作需要,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二类编外人员27名。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岗位以派出所及一线执勤单位为主)。
(二)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对象为退役士官士兵,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报考者不限户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3.应聘者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至2002年11月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警察的配偶子女,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门技能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11.有精神病史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聘用流程组织实施。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3日至12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者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并填写《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发到邮箱:2601994917@qq.com或邮寄到: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28号坡头公安分局政工室(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我局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五、面试
由我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采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仪表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政审
我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3.计划生育及婚姻状况证明;
4.公民个人社会征信证明材料。
不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政审。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反映。
八、录用
通过上述体检、政审的应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由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壹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九、补录
此次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3个月内有效。对出现空缺的职位,可由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在合格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录。
十、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期间,月薪3500元(含应缴交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费用)。
(二)为每名警务辅助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我局建立相应警务辅助人员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奖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开始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应聘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和资料等,除交给医院的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tq.gov.cn)公布,应聘人员需留意相关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十二、本公告由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28号坡头公安分局。
联系电话:莫警官13828212608,庞警官13590053278。
附件:
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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